北方網消息:昨天,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對震驚全市的“玉泉路腐屍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現年37歲的黑龍江省五常市無業男子董某,去年3月16日來津會友期間,在本市河東區某歌舞廳與被害人孫麗(化名)相識。經接觸,董某對孫麗產生好感。後董某到孫麗與被害人林雪(化名)合租的本市南開區玉泉路某處居住。在此期間,董某因故對孫麗產生不滿,並懷恨在心。今年3月28日凌晨5:00左右,董某趁孫麗熟睡之機,產生殺人之念。爲防事情敗露,董某用浴巾矇住睡在同室沙發上的林雪的頭部,用榔頭向其頭部猛砸數下,致林雪死亡。之後,董某用被子矇住睡在牀上的孫麗頭部,用榔頭向其頭部猛砸數下,又用改錐猛捅其背部數下,致孫麗死亡。董某將孫麗的手機、充電器等物品拿走後逃逸。今年4月19日,警方在北京將董某抓獲歸案。
惡魔交代殺人過程
昨天在法庭上,被告人董某交代說:“今年3月9日,我從原籍到北京,想在那兒找個工作。但事與願違,我在北京逗留多日,也沒找到個合適的工作。我的一個老鄉說,我的好朋友金某在天津混得不錯,於是我給金某打了個電話,跟他約好到天津玩兩天。”說到這裏,公訴人問:“你到天津後,是怎麼和被害人孫麗認識的。”
談到孫麗,董某身體微微一顫,兩腳不停地搓磨地面。“來天津後,金某晚上請我吃飯,並給我介紹了幾個他的朋友。一天晚上,他們帶我去歌廳,孫麗給我們倒酒,我們就認識了。孫麗說她是獨身,我也是剛和女友分手。於是,我向她求愛,她同意了。”
和孫麗“確立關係”後,董某去了次北京,在北京呆了兩天便又回到了天津。這次董某住到了孫麗那裏。“孫麗和林雪住在一起,二人以姐妹相稱。我回到天津後,就和她們住在一起。後來孫麗找我借錢,借了15000元。孫麗拿到我的錢後,對我的態度急轉直下,對我帶搭不理。我感覺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極大的侮辱。我問林雪,孫麗是單身嗎?林雪說是。”
“有一次,孫麗難得和我聊天。她說回家看孩子。我聽後非常驚訝,她原來說自己獨身,難道是騙我的。我質問她,她說自己已經結婚了,丈夫是開車的。我當時極爲氣憤。她是設陷阱騙我的錢!3月28日凌晨,我先用榔頭砸死林雪,後來砸死孫麗,之後,我乘車逃往北京。”
公訴人意見
本案公訴人表示,董某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他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本案的發生,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並在當地引起恐慌,擾亂了羣衆的正常生活。另外,二被害人都有年幼子女,董某的犯罪行爲破壞了他們的家庭,使幼兒失去了母親,董某應該爲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擔責任。
辯護人觀點
董某的辯護人對公訴機關的起訴事實不持異議,認爲董某應該受到嚴懲。該辯護人稱,出於職責特提出幾點意見,懇請法庭注意。首先,董某的本質不壞,他本心是想與孫麗談戀愛,還把積蓄借給了孫麗。當得知孫麗已有小孩,不可能與自己結婚,錢又索要不回時,他才萬念俱灰,產生殺人之念。因此可以說,董某的主觀犯罪惡性較小。此外,董某的認罪態度較好,能夠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因此,望法庭能對其做出適當的處罰。
董某最後陳述
董某在做最後陳述時表示,自己犯下了極爲嚴重的罪行,當時出於氣憤,而將孫麗、林雪殺害,現在十分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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