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氣炎熱,打上空調出租車舒舒服服地坐到目的地,是件很愜意的事,但許多乘客卻常因司機索要空調費而爭執不斷,有的還投訴到客管部門。到底司機收取空調費的行爲合不合法?市客管部門解釋:雖然多數司機爲了省事不向乘客收取空調費,但按照本市物價、客管等部門的規定,乘客在乘坐空調出租車的時候,理應照章付費。
近來因收取空調費糾紛越來越多。近日,兩名山東來津的生意人在東站附近搭乘夏利車去小海地。上車後大汗淋漓的乘客,要求司機把空調打開。誰知,待車到了小海地,當司機讓乘客支付起步價公里之後的9公里計1.8元的空調費時,兩位山東乘客卻拒絕付費,並和司機產生了糾紛。據客管部門介紹,很多乘客在下車付費時,執意不按規定支付空調費,理由是計價器沒有顯示空調租費。有時按規定付費的乘客也對空調費產生質疑,懷疑司機亂收費。出租車司機們也自感尷尬。
對於出租車收取空調費,物價部門早有規定,並在出租車車窗上租價標籤已經明示:搭乘空調出租車,並享受空調服務時,乘客應按照起步價之後每公里0.2元支付空調使用費。換而言之,當乘客享受出租車冷氣時,超過3公里之後,應該按每公里0.2元付空調費(含等候時間每5分鐘摺合一公里)。(記者李季通訊員威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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