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擔負國內安全保衛任務。其職能是捍衛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捍衛社會主義制度。基本使命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維護社會穩定,保衛重要目標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1982年6月,黨中央決定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1983年4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部在北京成立,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中央軍委實施雙重領導,實行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武警部隊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和有關規章制度,享受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同等待遇。軍銜等級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等級,軍銜前冠以“武警”名稱。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設有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武裝警察部隊總隊(副軍或師級);各地、市、州、盟設有支隊(團級)或大隊(營級);縣(市、旗)設有中隊(連級)。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以內衛部隊爲主體,包括列入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的公安邊防部隊、公安消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擔負生產建設任務的水電部隊、交通部隊、黃金部隊;擔負護林防火、滅火任務的森林警察部隊。
內衛部隊的基本任務是:警衛黨政機關和外國駐華使(領)館,守衛重要機場、電臺、電視臺、通信樞紐、工廠、倉庫、科研機構等重要目標;守護重要橋樑隧道;擔負看守所、監獄、勞改場所的外圍武裝看押任務和押解罪犯;對大城市和特定地區實施治安巡查警戒;參與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邊防部隊的主要任務是:擔負邊境地區的治安管理;在對外開放的港口、機場、國境車站和孔道以及特許的口岸,對出入境人員和交通工具實施邊防檢查;對國際國內航班乘客及攜帶物品實施安全檢查;在領海線內實施巡邏。消防部隊的主要任務是:向人民羣衆宣傳安全防火常識,協助有關單位制定防火措施,搞好消防監督和檢查,撲救火災,保衛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部設有武警部隊指揮學院、技術學院和專科學校,總隊一級設有初級指揮學校和有關專業技術學校。武警部隊經過十幾年的建設已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目前,部隊正在建設成爲一支政治可靠、訓練有素、裝備改善、出色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穩定的神聖職責的部隊。現任武警部隊司令員吳雙戰武警中將,第一政治委員賈春旺(公安部長兼),政治委員徐永清武警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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