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聯邦法官8月2日做出裁定,要求美國政府在15天內必須公佈因9·11事件而被拘留的人員以及他們的辯護律師的名字,但政府也可以在兩種情況下不公開被拘留者姓名。
據報道,美國地區法官格拉迪斯·凱斯勒說,如果被拘留者是恐怖襲擊調查中的重要證人或者被拘留者要求自己的姓名保密,那麼政府可以不公佈他們的名字。
凱斯勒還批駁了美國司法部關於公佈拘留者姓名會讓恐怖分子知道政府反恐調查進展的說法。她認爲,到現在爲止,政府並沒有說明在押人員確實與恐怖主義有關,“政府沒有提供逮捕和拘留的標準是什麼”。
除此之外,凱斯勒還要求政府公開爲拘留者辯護的律師的姓名。她說,律師與恐怖嫌疑犯不同,他們的姓名應該公佈於衆,因爲他們的職業決定了他們能夠良好地處理自己的事務,這不會牽涉到隱私被侵犯的問題。
對於這一裁決,美國司法部官員認爲它將妨礙聯邦執法部門的反恐調查,損害將9·11襲擊嫌疑犯繩之以法的努力,加大美國遭受恐怖襲擊的危險,但司法部沒有說明是否會對凱斯勒的這一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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