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再婚六旬老頭和老太自由“戀愛”後4個月就步入結婚禮堂,但結婚沒多久,老太就將兩人結婚證偷偷拿走,直奔美國辦理綠卡,老頭認爲自己被利用了,一怒之下把老太給告上法庭要求離婚。日前,東山區法院對這一離婚糾紛案進行宣判,判決准予老頭黃某和老太王某離婚。
六旬新娘不辭而別半年
2000年4月,已離婚的六旬老頭黃某在一次老年人活動中經人介紹認識了王某。王某當時也是離過婚正一個人生活着。兩個人初次見面便似曾相識很談得來,特別是老太王某對黃某的印象很好,活動結束後還經常主動約黃某見面,長久的寂寞與孤單促使兩老人的關係迅速升溫,雖然是年紀一大把,但兩人還是談到了結婚問題,他們想此後兩人相伴到老,彼此也有個照應,遂於當年8月29日到有關部門自願登記結婚。但由於兩人都是再婚而且年紀比較大,且當時老頭黃某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料,所以當時他們並沒能如願以償地拿到他們的結婚證書。
兩個月後,當老頭黃某拿了資料想去拿結婚證的時候,卻被告知老太王某早就將兩本結婚證拿走了。老頭回家後打電話找幾天前自稱要回原來的家看看的老太,卻又被告知老太去了美國。事後得知老太拿了結婚證就去了美國辦理綠卡。
新郎稱被利用要求離婚
直到6個月後老太才從美國回來。老頭認爲老太的這一行爲欺騙了他,老兩口因此多次吵架,關係迅速降溫,今年3月份,兩人開始分居,感覺無法再共同生活的老頭告上法庭,要求和老太離婚。
庭上老頭訴稱,老太偷偷將兩本結婚證拿走辦理綠卡很傷他的感情,而且老太從美國回來後,就很少回家和他共同生活,又不允許他去探她,顯然結婚之舉是在利用他,根本就沒有愛過他。現在兩人感情已破裂,要求法院准予離婚。
老嫗不捨法院仍判離婚
而老太則辨稱,她拿走結婚證是爲了到美國辦理綠卡,因爲當時事情緊急,所以沒來得及告訴老頭。並且兩人婚前婚後的感情一直很好,雙方並沒有大的矛盾,不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希望能和老頭認真協商,重新和好,不同意離婚。
法院經審理認爲,老頭黃某和老太認識的時間不長就倉促結婚,婚姻基礎不牢固,且婚後兩人生活時間不長,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而老太私自將兩人結婚證拿去辦理綠卡的行爲,使兩人關係更是惡化,夫妻關係名存實亡,遂判決准許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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