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消費者期盼已久的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商品三包規定今天向社會公佈,並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次對電腦、DVD、數碼相機等“黑色家電”的修理、更換和退貨責任進行規定,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爲我國IT市場設定了一個不低的“門檻”。
由國家質檢總局和信息產業部共同制定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和《家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首先明確了“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這個原則明確了銷售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買賣關係,依法強化了銷售者對所銷售產品的質量擔保責任,將避免或減少因責任不清、互相推諉而給消費者帶來的麻煩和損失。
國家質檢總局質量司司長於獻忠介紹說,這兩個規定採用“一個系統的商品適用一個規定”的形式,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通過制定產品性能故障表,對在實際操作中認識不易統一、執行難度較大的“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原則加以了界定。
據信息產業部科技司副司長韓俊介紹,針對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選購件、軟件的不同特點,《規定》分別制定了相應的操作性條款。
據悉,《規定》還有一個突出特點,就是要求對修理者進行規範化管理,修理者必須具有維修資質證書,修理人員應經過培訓考覈後持證上崗。
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說,兩個《規定》的實施必將進一步規範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的經營行爲,促使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通過加強管理、提高員工素質、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維修水平和服務質量,保證銷售商品的質量。同時,這也將有利於公平競爭市場的形成,促使優勢企業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實力較差的企業進行進行必要的重組與結構調整;產品質量低劣、信譽差的企業將被逐出市場。
一些“黑色家電”的消費者表示,今後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擁有了有利的法律武器。當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等消費者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向產品質量管理部門提出申訴,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還可以依據協議向國家設立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甚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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