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阜南縣公安局迅速出警,成功破獲一起爲報復丈夫變心,竟要毒死自己出生僅11個月的親生兒子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劉玲被抓獲。
2000年,阜南縣三塔鎮潘莊女青年劉玲經人介紹與本鎮李莊村男青年王李明相識,次年2月21日,這對有情人成婚了,不久,愛的結晶——寶寶便降臨人世。爲了維持家庭開支,初爲人父的王李明決定南下打工。
2002年春節,王李明回家了。但他帶回了一個令劉玲意想不到的決定,當晚,王李明告訴劉玲:“我這次回來,是想跟你離婚的……我在外面打工,認識了一個女孩,她纔是我的真愛……”
激烈的吵鬧因此開始,後來發展到打鬥。平靜下來的劉玲始終沒放棄對王李明的規勸,但王李明回報給她的不是默不作聲,就是哇哇大叫,整個新年,劉玲就在委屈、淚水、吵罵聲中度過。
年初七早上起牀後,劉玲突然發現,王李明不見了,原來,他又回到打工地了。
7月20日早上,劉玲決定南下尋夫。然而劉玲的這一舉動卻引起了婆婆的誤會,兩人大吵一頓之後,狂怒的劉玲回到自己的房間,“情令智昏”的她生出了一個毒念:你們家不讓我好過,我就讓你們家斷子絕孫。於是她將農藥拌着奶粉,一口一口喂進了自己親生兒子的口中,然後走出門去。
也是寶寶命不該絕,不久後,鄰居李某來到王家借電話用,用完電話後,李某聞到寶寶身上有一股刺鼻的農藥味,李某趕忙跑去喊人。最終寶寶經搶救得救了,王家人覺得此事蹊蹺,遂報警。接警後的三塔派出所經過細緻調查,確定劉玲有重大作案嫌疑,劉玲也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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