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在首次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總結會上,提出四條措施保障了首次國家司法考試的圓滿成功。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杜國興在回顧一年多來的工作時總結說,司法部在時間十分緊迫的情況下,較爲圓滿地完成了首次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工作,至少有以下幾點經驗是肯定的。一是認識到位。司法部高度重視首次國家司法考試工作,部長親自任組長。各地司法廳局也都是一把手掛帥,親自抓。全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從上到下,已經基本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領導指揮體系和運行機構體系。二是制度健全,程序規範。在較短的時間內,基本建構起了比較完備的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的多層次的規範制度體系。國家司法考試的制度體系有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對國家司法考試製度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和規定;第二層次是司法部部頒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第三層次是更爲具體、更爲詳盡的操作方面的文件,包括命題工作規程、資格審查等。三是規範運作,從嚴治考。司法部提出要求把國家司法考試辦成“最權威、最規範、最嚴密、最廉潔”的考試。各地層層簽訂責任狀,依法辦事,使整個考試的組織工作開展得細緻、周密、規範。四是積極協調,多方支持。在首次國家司法考試的運行來看,全國人大內司委、法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等,都給與了密切配合。
杜國興還談到首次國家司法考試組織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如有的地方在報名政策的把握上把關不嚴,出現了不按規定辦事的情況;有的地方出現了數據不準、漏報、錯報、重報等現象;還有的地方考試中出現了一定數量的違紀作弊情況等。司法部表示,對於這些問題的出現,將認真總結教訓,力爭將問題和失誤控制在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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