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天等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普通的離婚案件,在庭審結束時,卻橫生枝節:17歲的兒子因不滿父親迷上三陪女而休掉母親,突然衝上去狠揍父親,幸虧法警趕來制止才未造成嚴重後果。
原告黃某與髮妻於1984年結婚,婚後生活和和美美。1999年,黃某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中認識了一個三陪女,並不顧一切地“愛”上這個三陪女。此後,黃某看髮妻是橫豎不順眼,經常夜不歸宿,不久還將淋病傳給髮妻。迷上三陪女後,黃某動不動就與髮妻吵架,並多次提出離婚,髮妻忍辱負重不願離婚。今年6月下旬,黃某具狀天等縣人民法院,狀告發妻要求離婚。
8月13日,法院依法不公開審理了這起離婚案件。包括原告的親友在內幾十人趕到法院,大家聚在法庭外,紛紛譴責原告的行爲。在庭審結束,律師還在簽字時,原告17歲的兒子義憤填膺,突然衝上前怒打花心老子,雙方扭打起來。值勤的法警見狀,迅速趕來制止才阻止了事態的繼續發展。最後,法庭對這個未成年的男孩擾亂法庭秩序的莽撞行爲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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