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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裁定,維持漢中中院對賀澤貴、賀澤富兄弟二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性和重刑判決,安放“千斤砸”致人死傷案終審生效。
據法制日報報道,“千斤砸”是一種早已廢棄的捕獵野生動物的器具,具有很大的殺傷性。安康市寧陝縣湯坪鎮農民賀澤貴、賀澤富兄弟二人於2000年9月至12月,多次竄入佛坪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龍潭子保護站境內,安放捕獵野生動物的鋼絲套10個,設置“千斤砸”8處,致使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羚牛6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斑羚2只、毛冠鹿1只被套死,另砸死狗熊1只、野豬2只。
2000年12月16日,全國第三次大熊貓資源普查隊隊員趙俊華、李先敏誤入二賀設置的龍王溝樑上的一處“千斤砸”內。趙俊軍當場被砸死,李先敏身負重傷,直到當晚才被人發現救出,雖經救治已成癱瘓。
二賀作案後畏罪潛逃,被公安機關千里追捕歸案。漢中市中級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主犯賀澤貴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賀澤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賀澤貴、賀澤富不服,提起上訴。
陝西省高級法院認爲,二賀在自然保護區內明知採用下鋼絲套、設“千斤砸”的危險方法非法捕獵,會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安全,而放任其結果發生。套死、砸死國家保護動物12只,並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爲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後果嚴重,影響惡劣,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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