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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多的陳江在醫療服務點醫治過程中猝死,當晚被當事醫生草草埋在玉米地裏,此後,該醫生在病人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請人將陳江的屍體挖出,換個地方重新埋葬。目前,這樁一波三折的案件正等待着法院裁決。
患兒猝死
未滿5歲的陳江家住重慶市墊江縣大力村。5月8日下午,他突發疾病,至晚20時左右,輾轉被其伯母賀瓊、爺爺陳福清送至重慶市墊江縣澄溪鎮衛生院(下簡稱衛生院)下屬的社區醫療服務點就診。值班醫師姜友明診斷爲癲癇持續狀態。
衛生院院長譚克平介紹說,姜友明從20時40分開始給患兒輸液,22時30分,患兒出現腹脹、口鼻吐出果醬色分泌物、無尿、腎功能衰竭,立即給速尿10mg肌注卻沒見效果,姜讓陳江的親屬轉院和撥打“120”急救,因家屬無錢,未果。5月9日凌晨0時40分,小陳江身亡。
而陳福清對當時情況卻另有說法,他哽咽着告訴記者,姜在治療前表示曾治好過這種病,治好陳江的病沒什麼問題,叫陳福清放心回家。後來卻得知孩子死了,他到醫院一看,孩子口鼻流血,慘不忍睹。
醫生埋屍
姜友明介紹說,當時他讓陳江的親屬將屍體弄走,對方也認爲醫生沒有責任,但不願搬屍體,並以安葬需要錢、陳家經濟很困難爲由向姜要錢。最後,姜答應資助對方2000元,當時,姜身上總共只有1500元,又親筆給死者家屬寫下了500元的欠條。
姜稱,對方說,按當地風俗,親人不能自己搬屍體,對方請姜醫生幫忙將陳江埋掉,指定的地點是河壩,但因當時下雨,又是深夜,姜友明和另一名姜姓醫生將屍體埋在了一塊玉米地裏。
姜說,他以爲此事就此了結,9日,他照常上班,沒想到當天上午,陳江的親屬們卻到服務點來鬧事。對方要求看屍體,姜指地方讓對方去看,可對方不讓姜走。
而陳福清告訴記者,孩子死亡當晚,姜醫生先提出給錢了結此事。第二天我們要求姜醫生帶我們去看屍體,姜只說埋在玉米地裏,但不說具體地點,更不帶他們去找。
9日下午,雙方在鎮政府有關領導主持下調解,最終達成協議,醫院方一次性補償5500元。補償費爲3000、精神和困難補償爲2500元(含當晚已支付給陳江爺爺的1500元),並當場兌現了款項,陳家有5人在協議上簽字。
協議達成,陳家仍然要求查看陳江屍體。但10日晚,姜友明私自出錢65元請當地專門埋屍體的兩人將陳江的屍體轉移,重新埋葬。而姜稱他至今也不知道具體埋在哪裏。
打起官司
小陳江的母親已病逝,父親陳維建遠在昆明打工。得知兒子病危的消息後,陳維建當天就乘坐火車往回趕。但等他到家,兒子死了,連屍體都不知道在哪兒。悲憤的陳維建遂於5月27日一紙訴狀將衛生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醫療、死亡補償、精神撫慰等費用共計75682萬元。墊江縣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隨後,該案在墊江縣澄溪鎮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法庭上,經過近4小時的法庭激辯,由於雙方調解數額相差太大,調解未果,法庭宣佈改日宣判。
這起事件的許多細節讓人疑惑不解。首先是那張欠條,當時姜身上總共只有1500元錢,於是給對方出具了欠條。姜醫生堅持認爲這是“出於人道,因爲對方家庭困難而做出的資助”,而不是賠償。“資助”怎會打欠條?姜解釋說,“基層醫院都不願意這種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不願意將屍體停放在醫院。而且考慮到很多因素:醫院的生存發展、租房老闆的想法、社會的看法、對方家庭很困難。”
姜友明對自己轉埋屍體的行爲解釋說,埋在玉米地裏,別人很可能挖出屍體,將其拋屍荒野;土地的主人看到屍體,也會找醫院麻煩。姜作爲當事醫生,怎麼會出面請人轉埋屍體呢?姜解釋說,9日,對方就走了,他們人不在,通知不了他們。但姜醫生也承認,去陳家騎摩托只需10多分鐘。
姜友明表示,“對方法律知識淡薄,不理解醫務工作者。他們太過分,我已經仁至義盡了。”衛生院院長譚克平批評姜醫生“沒有法律意識,當時沒向醫院報告。怕影響業務,對名聲不好,而私自協商。姜友明錯就錯在他的虛榮心。”
而問題的真正癥結是,於姜友明對患兒的死究竟有無責任?譚克平說,“醫生的治療沒有任何過錯”。他說,院方曾經提出必須進行醫療鑑定,但陳家堅決不願鑑定,“死都死了還鑑定啥子嘛?”,從而選了協商解決。最後決定補償5500元主要是考慮到社會安定之類的因素。他認爲對方如今是敲詐。
到現在,陳江已去世40天,沒人能驗證究竟是病魔還是醫生的失職導致了他的死亡,甚至連屍體都未找到,小陳江將魂歸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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