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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日下午3時,薊縣法院依法對轟動本市的“薊縣古墓盜竊大案”作出宣判,被告人趙鬆梅等10名大盜犯盜掘古墓葬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至11年。
趙鬆梅、董付生、劉伯銀、賈鳳和、卜福山、曹春貴、李永春、劉志國、呂佔國、田容軍,分別是河北省豐潤縣、內蒙古寧城縣及本市薊縣的農民,其中以趙鬆梅爲首。從2001年10月開始,被告人趙鬆梅夥同被告人董付生等人,多次竄至薊縣官莊鎮東後峪村北,盜掘古墓6座,他們將贓物銷往古冶,後被警方查獲歸案。
法院認爲,被告人趙鬆梅等10人均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判處被告人趙鬆梅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董付生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罰金1萬元;賈鳳和有期徒刑8年,罰金8千元。其他7名被告人也同樣被依法判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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