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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茜,女,16歲,天津市外國語學校的二年級學生。父母都做生意,私家車、高級公寓一應俱全。作爲家中獨女的小茜自然會充分享受父母爲自己營造的優越環境,父母對她更是視若掌上明珠,除了每月發給500元“薪水”外,其它的一些“物質要求”也都儘量給予滿足。
由於小茜受外國語學校所特有的環境氛圍影響,對西方生活方式接受較快,再加上她是一個非常癡迷的“追星族”,所以不知不覺中間,小茜已經養成了一種“獨特”的消費方式。
暑假到了,忙碌了一個學期的小茜也可以痛快地放鬆一下了。“除了旅遊、購物,我暑假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把七八月份的兩場演唱會搞掂”。7月21日張惠妹演唱會我已經看完了,我和我的幾個同學買的是480塊錢一張的場地票,VIP的感覺就是不一樣,真棒。我和幾個同學商量好了,8月21日體育中心的演唱會也一定要去看,票都已經買好。
關於錢的來源問題,小茜則表現得胸有成竹:“錢不成問題,除了每月500塊零花錢以外,買演唱會票的錢也都是爹媽給的。其實,我也想去打工掙錢,可他們害怕我會吃苦,就是不讓去。前兩天我剛和幾個同學從遼寧興城旅遊回來,走的時候,爸爸一共給了我2000元錢,現在還剩……300塊左右。”
除了看演唱會,小茜還有另外一種追星方式,就是購買大量與明星有關的照片、海報、宣傳畫等紀念品,據她自己說,每月至少也要花去一二百元。小茜最近又添置了部價值2500元的新手機,這回出錢的是小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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