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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做得紅火的陳老闆,把店裏的打工妹阿姍金屋藏嬌十餘年,老公老婆叫得親熱。近日,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以重婚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二奶”阿姍(化名)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陳某是電白縣人,今年62歲,做醫療器具生意。1975年,他與結髮妻子林某在電白縣登記結婚,並生育3個兒子。1986年,陳某與僱請的妙齡少女阿姍勾搭上了,阿姍比他小近3 0歲,兩人發生了非一般關係。1991年,阿姍爲陳某生下了一個兒子。雖然她也知道陳某有家有室、有妻有兒,但她依然“執着”地和陳某以夫妻名義,在徐聞縣和番禺區等地購房築巢。後來,兩人還收養了一個女兒,1999年阿姍又爲陳某生下一個兒子。
法庭上,陳某還喋喋不休地爲自己辯解,聲稱包“二奶”沒有對社會造成危害,並且身體狀況較差,要求獲得緩刑處理。但法院認爲他的辯護意見理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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