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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在月餅行業幹了近30年的行家張女士向本報記者獨家披露:現在的商場、以及專賣店,同一品牌、統一包裝的月餅(是同一廠家生產的產品,排除假冒商品),其配料、重量、含量成分等標註一模一樣,然而其價格相差甚遠,有的甚至相差一倍以上,而這實際隱藏着很大的產品品質之別,即就是“同一包裝不同品質”。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產品臘腸、雪糕、紙巾、花生油等日常用品。爲此,廣州市消委會有關人士指出,如果消費者發現這種情況,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索賠!
記者近日走訪了各大超市和專賣店,從月餅、臘腸、雪糕、到紙巾、花生油……發現果真如其所言。爲此,有關人士稱,在市場競爭的情況下,如果廠家出於種種原因而被迫以低價屈從於商家的要求,久而久之便會葬送辛辛苦苦創立起來的品牌。同時,有關專家也提醒消費者,目前在超市裏買東西,不要單純只看品牌,更要看其品質!
暗訪-直擊價格與質量差異
近日記者在老行尊張女士的指點之下,走訪了廣州市多家超市以及一些品牌專賣店。張女士一路上告訴記者,在專賣店裏賣的是廠家制定的質量標準產品,而在超市商場裏卻是另一番品質。例如臘腸,按傳統的製法,一般分爲二八式或三七式兩種,即二份肥肉,八份瘦肉或三份肥肉,七份瘦肉的組合,這一般是專賣店裏經營的產品;然而在超市商場裏,卻是四六式,即四份肥肉,六份瘦肉,有的甚至顛倒過來。
在海珠區一臘腸專賣店以及一家大型超市裏,記者分別花了22.3元和15.8元買了兩包一級臘腸,兩包是同一品牌的產品,其配料、數量、含量等標註一致,然而打開包裝一比較,卻明顯發現,兩包的肥肉有明顯不同,在專賣店裏買的那包臘腸,瘦肉相對比較多,吃起來的味道鮮香而不油膩;而在超市裏的那種,則明顯看出肥肉多過瘦肉,而且吃起來比較油膩。
記者又隨同張女士走訪一些月餅專賣店及超市,結果發現在超市裏的月餅比專賣店的月餅個頭要小一些,而一些五仁月餅,其5種產品的比例也不盡相同。
無獨有偶,在當天下午,本報又接到一位李太太的投訴電話,最近她在超市裏賣了10個衛生捲紙,發現這些衛生紙全部“短斤缺兩”。李太太說,她以前一直都買同一牌子同一包裝的捲紙,有一天她無意中撿起以前用的捲紙芯,發現比以前賣的那些直徑大三分之一,她終於明白了爲什麼後來買的衛生捲紙不耐用,但她百思不得其解,爲什麼同一品牌同一包裝,產品含量卻有這麼大區別。
張女士稱,其實除了月餅、臘腸有這種情況外,其他的產品如雪糕、花生油也是。
根源-都是壓價惹的禍
在超市林立的廣州市,價格低廉是超市的經營策略之一,但之所以出現上述情況,其根源都是相互之間壓價的結果。
一名在一家老字號食府裏經營月餅多年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當時該食府裏的月餅主要在專賣店銷售,後來也陸續走入一些高檔的超市等,正當該老字號月餅欲向大衆型超市進軍時,卻被採購商的低價進貨所擋住。而當時一些“有經驗”的採購商紛紛向她“暗示”,什麼腳穿什麼鞋,花多少錢賣多少貨?既然商家給這個價,那可以照此賬單重新制作另一“樣版”月餅;再者只是牌子響亮,有多少消費者能從中吃出專賣店與超市月餅的質量不同呢?那些採購商還向她如數家珍似的透露多家知名品牌商品便是通過“統一包裝兩種版本”的低價方式打入超市的。不過,該老字號經過多方衡量,不願冒這個險而失去多年追求的“品質是第一保證”的信譽,最終放棄了該商場。?/p>
供貨商-行內算是公開的祕密
在天河棠下一家超市一名從業5年的採購商直言不諱告訴記者,其實關於“同一包裝不同版本品質”,對於大部分的供貨商以及採購員來說,已經不算什麼祕密了。
該供貨商告訴記者,由於超市之間競爭相當激烈,而生產同一品種的廠家也多如牛毛。商家爲了以低價位吸引消費者,因此也在衆廠家當中尋找最佳的供貨商。而廠家爲了不失去這個市場,也只好無奈與“供貨商”私底下定協商。
超市-是冒險的一種行爲?
廣州市一家大型超市李經理對此表示,如果在超市裏出現這種與專賣店“同一包裝不同內容(品質)”的情況,這是對消費者的一種欺詐;同時,從另一角度而言,也是廠家對商家的一種欺詐。如果商家任由這種行爲發生,將是其經營策略的一種冒險行爲。爲此,李經理表示該超市是絕對不充許有這種情況的,但如果統一品牌在包裝上略有不同,而內容有所不同的情況,是可以允許的。
記者提到“同一種產品”爲何在專賣店與超市的價格相差如此大時,李經理指出,在超市裏的價位均比專賣店便宜,這是正常現象,因爲超市面對的是大衆化消費,在價位方面相對比個性化的專賣店便宜一些。
廠家-保證產品質量絕無問題
帶着疑問記者又採訪了廣州市某一著名品牌臘腸廠家。該廠家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至今未有接到消費者對此情況的投訴,並慎重聲明,對於同一品牌、同一級別、同一包裝的產品是絕對不可能出現品質差異的。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那一定是有些小廠家假冒其品牌。而對於商場價格低於專賣店價格,廠家顯得很無奈。
該負責人反映,他們想搶得超市市場,但對方卻壓價。所以通常超市會獲得出廠價,而專賣店也只能獲得批發價;另外,超市的經營手法和廠家不一樣,這樣也可能導致價格差異。對消費者在食用食品時會出現口感上的差異,廠家是如此解釋的:食品的保存會因條件不同而影響食品的質量,產品出廠後,可能會由於流通過程中出現問題而使消費者感受到有品質差異。口感還是一個很主觀的東西,不能憑感覺就說品質有問題,要通過質檢部門鑑定。他們還承諾,消費者如果真買了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他們一定會換貨或是做其他合理處理。
市民-多數消費者並不知情
昨日記者在天河一大型超市看到,許多消費者正在挑選臘腸。記者問一名正在挑選某一知名臘腸的王女士,有沒有到過該品牌專賣店買過臘腸時。王女士表示在這裏賣跟專賣店沒什麼不同呀,再說,在超市裏買價格便宜又方便,何樂而不爲?當記者將有關情況告之時,王女士驚訝地叫了一聲:有這一回事嗎?而另一名正站在旁邊的消費者插話說,如果出現“統一包裝兩種版本或多種版本情況”,那廠家豈不是搬石頭砸自己的品牌?而在海珠區一超市裏,一位消費者張小姐告訴記者,有一次,她逛街的時候,路過一個雪糕專賣店,看着誘人的雪糕,她便花了18元買了一盒家庭型牛奶雪糕,味道美極了。於是,她便經常跑到附近的超市裏購買,而且該超市還比專賣店便宜了5元,但她吃了幾次後,總是覺得跟上次在專賣店裏吃的那種感覺不同。爾後她又幾次分別從專賣店以及超市裏賣過好多回,而每次總是覺得口感有點不一樣。
消委會-此舉純屬消費欺詐
廣州市消委會辦公室主任陳雲興指出,如果出現這種“同一包裝不同品質”的問題,屬於欺詐消費者一種行爲,消費者可以向有關部分投訴進行索賠。?/p>
律師-受損可起訴廠家銷售商
對於像這種同一品牌不同價位背後的品質問題,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朱律師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廠家生產的產品必須要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對此問題,從法律的角度分析,應該是屬於違法行爲的。如果該品牌被評爲名優產品,即其包裝上印上“優質產品”等字樣,如果在不同的銷售點,出現品質差異的情況,那麼質量差的產品便是對品牌的冒用。因爲該產品在被評爲“優質產品”時,必須符合的一定的要求,比一般的商品要求更高。消費者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消委會投訴,受到了嚴重損害的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廠家或是銷售者。
如果普通產品,品質出現不同,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此行爲也是不合法的。律師提醒消費者,在買品牌商品時,不要被它先前的“知名度”迷住,應該留個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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