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會各界對“富人納稅少”問題議論紛紛。爲此,本報記者採訪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請他就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一些問題作出解答。
問:“富人納稅少”是當前社會上一大熱門話題,怎樣看待這個問題?稅務機關將採取哪些應對措施?
答:我們注意到,近一段時期以來各種媒體對高收入者即所謂富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報道較多。我認爲,看待這個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一分爲二地辯證分析。
首先,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實行了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動後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政策,許多人依靠自己的能力和技術勤勞致富或依靠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而成爲高收入者,並且能夠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但是也確實存在一部分高收入者違規違法、偷逃稅收的問題。
其次,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稅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應當依法照章誠信納稅,高收入者也不能例外。稅務機關要繼續在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和規範收入分配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有人擔心,高收入羣體中非公有制經濟的投資者佔了相當大的比重,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徵管會不會影響非公有制經濟的正常發展?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衆所周知,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和國家鼓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依法查處違法經營、偷逃稅收的不法高收入者,正是爲了保護合法經營、照章納稅的納稅人包括高收入者,形成公平競爭的良好投資經營環境,促進我國包括非公有制經濟在內的各種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第三,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是歷史形成的,成因非常複雜,其根源主要是初次分配秩序混亂、缺乏有效制約,因此只有在理順收入初次分配、規範初次分配秩序的基礎上,採用包括稅收在內的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來進行綜合治理。
第四,對高收入者徵收個人所得稅、調節其收入水平,是我國個人所得稅的一項重要職能,多年來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在實現這一職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的作用範圍和力度都是有限的,特別是在當前應有的社會配套條件沒有跟上的情況下,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的作用尚不能得到充分發揮。
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是個人所得稅工作的重點。新稅制實施以來,各級稅務機關每年都根據當年社會收入情況的變化和稅收工作的總體部署,採取許多措施突出對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徵收管理。去年國家稅務總局又專門下發了進一步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列舉了9類高收入行業(單位)和9類高收入個人作爲徵收管理的重點,並提出了一些加強徵管的措施。針對一些高收入者稅收徵管存在漏洞的問題,今年我們要制定堵塞漏洞的措施,以進一步加強個人所得稅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
問:來自工薪所得項目的收入佔到個人所得稅收入的40%左右,這一現象是否正常?
答:有的人覺得這個比例偏高。我認爲,對這個問題應做實事求是的具體分析。
第一,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主要來自城鎮居民,而目前工資性收入是我國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靠工薪爲主要收入的羣體是社會組成的重要成份(在國外包括髮達國家也是如此),構成了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據有關部門統計分析,近幾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勞動者報酬50%左右用於職工工資分配,工資收入占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達80.4%。
第二,近年來職工工資收入增長較快,納稅人數不斷增加,個人所得稅收入水漲船高。據統計分析,1994年以來,隨着職工工資收入不斷提高,工薪所得的納稅人數已由1994年的956.5萬人次上升到2000年的6000多萬人次。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經濟較發達,其工薪所得項目收入比重較高,擡高了全國的工薪所得收入比例,如上海、北京、深圳、廈門等地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近幾年都佔個人所得稅收入的60%以上。
第三,工薪所得項目的收入很大一部分來自高收入者,據對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湖北、四川、陝西7個地區抽樣調查,來自工薪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收入中,適用15%及以上稅率的(即年收入3.6萬元以上的)超過一半,達到57.2%。所以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中工薪所得佔40%左右,是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結構狀況和稅收徵管能力等實際情況相匹配的。但同時也要看到,工薪所得項目的個人所得稅徵管還存在許多漏洞,按照依法治稅、應收盡收的原則,對工薪所得也需要進一步加強稅收徵收管理。
問:據說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爲我國的第四大稅種,我國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現狀如何?
答:我國個人所得稅是適應改革開放形勢的需要,於1980年9月開徵的,至今已有23個年頭了。經過多年來的不懈努力,該稅徵收管理得到不斷改進,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不斷加強。特別是1994年實施新稅制至2001年的8年間,各級稅務機關以強化對高收入者調節爲重點,不斷改進和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從而推動了個人所得稅收入連年高速增長,從1993年的46.82億元增加到2001年的996億元,年平均增幅高達47.5%,年均增收118億元,大大高於同時期經濟增長速度和稅收收入增長速度,是同一時期收入增長最快的稅種。在一些省市,個人所得稅收入已經成爲除營業稅收入之外的第二大地方收入。
近幾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保持了持續、穩定和較快增長,顯示出其巨大的潛力。這是我國國民經濟保持較快發展、居民收入水平穩步提高、稅收徵管不斷加強和有關政策調整等多方面合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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