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趙女士(化名)打來電話,她到婚介所徵婚時,竟發現相約的對方是自己熟人。這名中年男子家庭幸福,還有十幾歲的女兒,卻在徵婚廣告上稱已離異,身邊沒有兒女,而婚介所對此“渾然不知”。
今年40多歲的趙女士離異不久,想能通過婚介所找到一位伴侶。幾天前,她忽然在雜誌上看到這樣一則徵婚廣告:儒雅紳士,鄧先生,47歲,1.80米,離歸對(離異,孩子歸對方撫養)……覓重情愛家女士。
趙女士說,當時她感覺對方條件挺合適,便來到這家名爲慧妍雅仕軒的婚介所。工作人員熱情地將鄧先生資料交給她,趙女士看到鄧先生的全名和照片,立即驚呆了,原來這位鄧先生竟是她的熟人,在某出版社擔任編輯部主任。此人家庭生活美滿,還有十幾歲的女兒,實際情況與資料上寫的完全不同。趙女士感到感情受到欺騙,沒有約見鄧先生,氣憤地離去。
趙女士生氣地說:“鄧先生平時看上去很老實,待人也和氣,沒想到竟是這種人!婚介所只圖掙錢,對徵婚者資格審查太鬆,如果不知情的女孩來相約,很可能會受騙。”
記者隨即以徵婚者的身份,電話詢問了幾家徵婚公司。一家婚介所的工作人員說:“只要帶300塊錢和身份證來,就可以成爲會員,我們優先爲你推薦女友。”“身份證無法確定是否未婚,這沒關係嗎?”工作人員猶豫一下後說:“沒事,應該假不了。”
記者又詢問另一家婚介公司,徵婚需要什麼證明。工作人員盧女士說,要有身份證、單身證明及戶口本,“沒有單身證明也沒什麼關係,只要有身份證就行。還要再帶500塊錢,可以馬上成爲我們的會員,隨時安排約見。”盧女士痛快地說。
最後記者又採訪慧妍雅仕軒婚介所,承接趙女士婚介工作的女員工說,婚介所對徵婚者都是嚴格審覈的。這位鄧先生登的只是交友廣告,並不是徵婚。但記者看到,雜誌廣告上確實寫着“徵婚”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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