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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快捷的互聯網竟然也被不法之徒作爲犯罪工具。21日,深圳市福田區檢察院對涉嫌利用互聯網實施盜竊的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據悉,這是該市首例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的案件。
據深圳特區報報道,今年2月2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利用假造的某公司總經理戴某的身份證,用戴某的名義在銀行開設了活期賬戶。同年5月3日,徐某通過我市某大廈房間的電話和電腦,利用事前掌握的戴某的私人資料,擅自進入戴某在香港某銀行開設的理財賬戶,用網上交易的方式,於同日15時39分將該賬戶內的6000美元劃入自己用戴某的名義在深圳開設的活期賬戶上。同月4日至9日,徐某用同樣的手段先後5次竊劃戴某在香港銀行賬戶上的美金共37800元,摺合人民幣30多萬元。
今年5月9日上午,徐某在某銀行持存摺從用戴某名義開設的賬戶上取走4900美元。同日14時,徐某又到該銀行企圖再從該賬戶取2萬美元,後被發現他本人情況與身份證資料不符,銀行拒絕辦理,徐某隨即迅速逃離。5月11日,徐某再次到該銀行準備兌換美金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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