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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助理冒充律師接案後,不僅騙取代理人的錢財,最後還殘殺了代理人。近日,這名年輕的律師助理蘇振山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打官司找了“冒牌律師”
地鐵拆遷徵用祖屋,黃某姐妹因對祖屋的處置有不同看法,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黃某得知兒子的同學蘇振山曾在廣州多個律師事務所工作,便委託蘇幫忙“打官司”。
2001年2月至3月間,蘇振山冒用律師名義接受黃某的委託,代理黃某的徵地拆遷民事案件,並向黃某收取所謂的律師辦案費用近萬元。黃某萬萬沒有想到,蘇振山只是一名律師助理,並不能以律師的名義接案及代理案件。
到律師家“談案”送了性命
一直拖到2001年9月14日,蘇振山纔打電話給黃某,要其過兩天到法院立案,並要其帶齊有關證件及立案所需訴訟費用6800元。
17日上午,兩人見面後,黃某再次問起“官司”的事情,並提出訴訟費用過高,懷疑蘇振山想騙她的錢。最後蘇提出,到他的住處商談官司一事。黃某覺得蘇振山是其兒子的同學兼老友,沒有戒心,立即坐上蘇振山的摩托車,來到蘇位於同和的住處。
在“商討案情”的過程中,蘇振山兇性大發,竟然先後用磚塊、鐵錘猛砸黃某的頭部,見黃某倒地不動後,又從廚房取來菜刀朝黃某頸部猛砍數刀,直致黃某死亡。
蘇振山殺人後,在黃某的包中取走黃某帶來的6800元后,逃離現場。當天中午,蘇振山竟然若無其事,帶上女朋友,並打電話約死者黃某之子李某一起吃午飯。第二天,蘇振山隨即外逃。9月24日,蘇振山在開平市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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