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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民航學院一大學生在去年的一次“體育活動課”上練習跳水時,腦袋觸到游泳池底導致頸椎骨折。目前,這個遭遇意外的大學生雖經多方治療,但依然躺在牀上動彈不得,已經被確定爲一級傷殘。今日上午,該學生狀告民航學院、索賠223萬元人民幣的案件在東麗區法院新立法庭開庭審理。
據瞭解,民航學院99級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141C班的四川籍學生陶理在2001年6月26日學校的一堂“體育活動課”上,在校內游泳池練習游泳時發生不幸:當他做出一次頭下腳上扎入水中的動作時,腦袋重重挫中池底。當時他被送到醫院後確診爲頸椎第五椎骨折。隨後,陶理在醫科大學總醫院住院治療304天,醫療費用超過19萬元。今年4月,他又被轉到北京海軍總醫院進行手術,治療費用共花去15000多元。目前,病人除胳膊可輕微活動外,全身其它部位基本動彈不得。他和他的家人考慮到受傷的具體情況以及校內那個游泳池當時並不具備市體委統一發放的“游泳池開放許可證”等現狀,於6月25日將民航學院告上法庭。
庭審中,民航學院答辯稱,事發時學校游泳場內懸掛有“嚴禁跳水”的條幅,學校游泳場是嚴禁跳水的,之所以發生傷害事件,完全是由於陶理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造成的,對此學校沒有承擔責任的義務。
由於原告在法庭上又提出了新的訴訟請求,法院決定擇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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