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交管局昨天公佈,從9月1日起,全市將對上路的無牌無證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集中整頓。據悉,截至8月27日,電動自行車上牌已達5萬多個。
整頓將分幾種情況進行。對上路的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騎車人如能當場出具車輛的合法來源證明,按《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2條規定,處以5元錢罰款;當事人如拒不交納罰款,則依法暫扣車輛。當場無法出具車輛合法來源證明的,值勤交警告知其“交管部門需要對車輛來源進行檢查,暫扣車輛”。當事人向交管部門提供車輛合法來源證明後,依法交納5元錢罰款,並不準再上路行駛。如果當事人超過3個月還不來接受處理,則將車輛統一登記上報市交管局,再統一登報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後按無主物處理,車輛上交市財政。暫扣期間,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每天收費0.6元,不足24小時不收費。如果車主前來認領盜搶電動自行車,需提供車輛歸其所有的合法證明,留下相關材料。已有牌證的電動自行車違章按非機動車違章處罰。
據瞭解,從8月5日起,本市對持有7月31日前購車發票的電動自行車核發臨時牌證,核發工作截止到8月31日。從9月1日起,本市禁止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上路。臨時牌證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市交管局再次重申:北京不發展電動自行車,只是給已有的電動自行車一個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