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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海市某單位上班的小唐近日悶悶不樂——同事們見到他都躲得遠遠的。這是前不久單位組織體檢惹的禍。
本月初,小唐所在單位組織全體員工到醫院體檢。幾天後,檢驗報告出來了。在辦公室來來往往的人拿了自己的體檢報告後,又翻閱他人的報告。小唐肝功能驗血結果爲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消息不脛而走,全單位的人很快都知道了小唐的體檢結果。對醫療知識一知半解的同事們如臨大敵,說話做事都離小唐遠遠的。
體檢報告作爲個人隱私,該不該得到保護?據醫院有關人員介紹,目前除重大病情爲了不增加心理壓力而向體檢者保密外,一般都會如實寫在體檢報告上,用人單位和體檢者都擁有知情權。醫院認爲體檢者的隱私權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但保護責任不在醫院,而在單位的體檢組織部門。
據法律界人士介紹,不論什麼情況的體檢,體檢者的隱私權都必須得到尊重和保護。保護的責任在於單位的組織部門和用工單位。組織部門收到體檢報告後,如果要存檔,可先讓體檢者過目知情後再存檔,如不需存檔,則要交給體檢者。任何人隨便翻閱和傳閱都是違反法律的行爲。至於特殊行業的健康檢查,用工單位可根據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決定是否聘用,但也得爲體檢者保密。
據悉,體檢報告在企事業單位傳閱的現象非常普遍,沒有人意識到隨便翻閱別人的體檢報告是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法律界人士認爲,一些單位和個人法制觀念淡薄,使體檢者的體檢報告曝光,隨時都有可能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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