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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國公安部批准,上海從9月1日起試行公民按需申領護照工作。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試行按需申領護照後的上海市民,原則上只要憑身份證或戶口簿即可到公安機關領取護照。這項改革措施是2002年公安部出入境改革措施中的一項,此前廣東的中山、遼寧省撫順市、山東淄博市、海南瓊海市也已經進行了公民按需申領護照的試點。
據瞭解,上海實行公民按需申領護照工作後,對少數重要部門、重點崗位和涉密人員的出入境仍實行審批發證的管理方式。
此次試行按需申領護照,公安機關還加大了科技投入,確保申領工作的簡化和完善。
在借鑑廣東中山、遼寧撫順等其他試點城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此次按需申領護照工作中加大了科技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法定不準出境人員通報備案制度”和“特定身份人員出國管理機制”,並使這些人員的信息與上海市的“人口信息系統”實現計算機聯網,這樣既維護了國家安全和利益,又使公民的出國手續得到最大程度的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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