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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對於醫患雙方較爲關心的鑑定費用問題,昨天記者採訪了市物價局和負責醫療事故鑑定工作的市醫學會。
市醫學會有關人員表示,醫療事故鑑定的費用將全部用於調查取證、邀請專家、打印資料等各種成本開支上。誰主張鑑定由誰先交納鑑定費,最終由事故責任方承擔鑑定費用。市物價局醫藥價格管理處負責人介紹說,相比全國其他省市,本市的鑑定費應定位於中低檔水平,要綜合考慮本市市民的人均收入,擔負能力以及周邊城市的價位等因素,才能最後定價。據瞭解,醫療事故鑑定費用已上報物價部門,目前正在覈定中,市醫學會預算的價格在4千元左右,但最終還要以物價部門認定價格爲準,截至記者發稿時,最後的收費標準還未確定。同時,市物價局和市醫學會正在協商,如果在9月1日後價格仍未定,將先接受鑑定,延後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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