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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全國的廣西鐘山縣殺死6人、殺傷7人、包括鐘山縣委辦公樓門口、賀州賓館在內的3處房屋被炸、兩處民宅被燒的“7·21”特大殺人、爆炸、放火、搶劫案,8月30日在廣西鐘山縣法院審判庭進行了開庭審理,陳玉煌一審被該院當庭以犯故意殺人罪、爆炸罪、放火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000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醫療費、喪葬費等費用共計30多萬元。
違規葬親屬被糾正懷恨在心
被告人陳玉煌出生於1974年11月,系廣西鐘山縣兩安鄉竹梅村委大竹坪村人,十多年前,其祖母故去後安葬在本村後的山坡上。時任該村村民小組長的陳金保爲首的村民們認爲此舉違背了該村長期以來“不得在村後山上葬墳”的村規民約,於是將陳玉煌祖母的屍骨挖出,後在政府的處理下,被葬回原處。
陳玉煌因此而懷恨在心,特別是他得了肝病後,認爲是當年他祖母的墳被挖出而壞了他家風水,更是對當年挖他祖母之墳的人懷恨在心,把矛頭直指陳金保。在案發前,陳玉煌向三十多位當年參與挖他祖母之墳的人發出威嚇、恐怖信,要求他們對當年挖墳一事作出賠償。在自行要求村民賠償損失未果後,即起殺害村民、進行報復的歹念。瘋狂報復作案殘害13人
今年6月初,他籌備了爲作案用的刀具、炸藥、雷管、導火索和汽油,並在炸藥內填充鐵片。7月21日中午,陳玉煌騎摩托車回到村中開始行兇,將陳金保的妻子和三個孫子以及村民李有其、曾林鳳殺死,在對盧三翠等另七個村民行兇時,因他們及時躲開才倖免一死,但仍被砍傷。陳玉煌在行兇時,同時在陳金保、盧三翠的房子上澆上汽油放火燒燬。
作案後,陳玉煌逃進山中躲藏。22日晚,躲過公安機關搜捕的他又潛回村中欲炸村民李春發家的房子,炸藥在門口處爆炸,幸未傷人。此後,他利用夜黑和對環境的熟悉,繞過公安機關的哨卡往鐘山縣城逃竄。25日晚9時許,經過喬裝打扮的陳玉煌攜帶炸藥包到鐘山縣委辦公樓門口投放。後再一次躲過公安機關的層層關卡和追捕,逃往相鄰的賀州市區。26日晚9時許,身無分文的陳玉煌逃到賀州賓館對前臺服務員欲行搶劫,在賓館保衛人員趕來時,點燃炸藥包後逃跑。後被及時趕來的公安人員抓獲並繳獲了作案工具。再次點燃炸藥行兇時被擒
此案情節之重大、性質之惡劣、後果之嚴重、影響之大,很快震驚縣、地、自治區三級機關,自治區公安廳及武警廣西總隊領導親自到現場指揮偵破工作,並從其他武警部隊借調一批警犬進行偵查,鐘山縣委、縣政府發動全縣機關幹部進行搜捕、巡邏、設卡。就在公安人員抓捕他的時候,陳玉煌還欲點燃炸藥行兇,幸被公安人員及時抓住。
8月15日,賀州地區分院提起公訴。考慮到此案受害人數衆多、家屬心情激憤,爲做好庭審的安全保衛工作,賀州地區中級法院先期在全地區法院範圍內抽調一批高素質法警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以做好庭審過程中值庭、保衛工作。在8月30日的庭審中,賀州地區中級法院5名審判委員會委員驅車30多公里,專程旁聽了案件的審理。庭審結束後,合議庭立即進行合議,審判委員會立即進行討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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