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江西省進賢縣法院開庭審理了一件管教幹警嚴重瀆職犯罪案件,被告人甘某因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據檢察日報報道,2001年12月6日上午8時30分左右,江西省第一勞動教養管教所三大隊的勞教學員吉某因勞教學員袁某不服從其管理,便跑到二中隊中隊長、管教幹警甘某面前撥弄是非,說袁某在其他地方講了隊長甘某的壞話。
於是,甘就把袁叫到辦公室,並擅自對袁上手銬。袁不承認講了甘的壞話,甘就把吉某叫來與袁當面對質,吉某(另案處理)將袁推倒在地,並用腳踩袁的頭部、胸部,而幹警甘某則一直站在旁邊未予制止。袁某因搶救無效於當晚9時死亡。
經法醫鑑定:袁某系他人用鈍物打擊頭部導致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身爲管教幹警的甘某,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勞教學員吉某傷害袁某,造成袁某死亡的嚴重後果負有責任,存在嚴重瀆職行爲,爲此,應受到法律的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