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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共同通訊社報道,日本新聞協會評選的2002年度新聞協會獎於9月4日揭曉,共有9個個人或集體分獲不同種類的新聞獎。其中,由日本共同通訊社駐北京攝影記者拍攝的今年4月5名不明身份者闖入日本駐瀋陽總領館的電視錄像,獲得了電視錄像獎。日本新聞協會的理由是,這個錄像在日本和世界播放後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實際上,且不說該記者作爲攝影記者改拍電視錄像是否有些不務正業,單就錄像帶內容而言,也根本不符合日本新聞協會所倡導的新聞作品的生命在於客觀、公正、真實的原則,而且帶來的社會效果也極壞。
第一,錄像帶的出籠違反了新聞作品必須客觀、真實的原則。據日本新聞媒體揭露,該記者並不是偶然抓拍到闖館鏡頭,而是早在事件發生前就知道了闖館者的計劃,因此他才早有準備地在附近的建築物內架好機器等待事件的發生。而且從拍攝到的不明身份者事先對總領館周圍地形進行踩點的錄像畫面看,讓人不能不懷疑他事先參與了闖館事件的策劃。作爲記者,抓拍現場新聞理所當然,它也最能體現記者的新聞素質,但如果參與制造新聞則犯下新聞工作者之大忌,因爲這種人爲地製造新聞,早已爲廣大新聞工作者所不齒。第二,日本媒體普遍反映,日本公開放映的只是該記者拍攝全部錄像的一部分。儘管該記者辯稱,播放的是全部內容,但誰也不會相信,經過長期準備好不容易纔等到一個難得的事件,會只拍幾十秒的錄像就草草罷手。只能有一種解釋:該記者提供給媒體的錄像帶刪去了大量他所不願播放或不便播放的內容。據中方知情人士透露,公開播放的錄像內容確實經過了剪輯,刪去了有關闖館者毆打我值勤武警和我武警進入總領館前與日方使館人員進行交涉的情節,而只是片面地突出我武警戰士阻止闖館者進入總領館內的鏡頭。
作爲新聞作品的錄像帶當然可以進行適當剪輯,但前提必須真實、客觀、公正。如果爲了達到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對報道內容進行曲解和片面取捨,那這樣的作品絕對算不上好的新聞作品。該錄像帶刪去的部分恰恰是對觀衆最有說服力和中日兩國外交當局爭論最激烈的部分。中國武警戰士爲保衛外國駐中國使領館的安全而阻止不明身份者私自入內是他們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武警戰士經協商取得日方同意後進入總領館帶走不明身份者也無可非議。但經過該記者剪輯後,錄像中的中國武警成了一羣不懂國際法,不知人權的“暴徒”。這是令一切尊重事實的人都決不能容忍的。
第三,從該作品所產生的社會效果來看也不足以獲獎。因爲錄像一經播放,立即在世界範圍內產生了極壞的影響,極大地損害了中國武警戰士的形象,大大惡化了日本人民對中國人民的友好感情,同時也爲中日兩國外交製造了巨大的麻煩。像這樣一部經過策劃,人爲製造,嚴重違反客觀、公正、真實的新聞報道原則而又社會影響極壞的作品在日本獲獎,人們不能不懷疑評獎單位日本新聞協會的評獎原則與標準出現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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