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發生了刑事案件,主管領導要負責任。昨天召開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確保十六大安全保衛工作動員部署大會指出,必須保持機關單位內部穩定。
大會要求,十六大安全保衛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圍繞“保穩定、壓發案、防事故”,確保十六大安全保衛工作萬無一失。大會指出,十六大即將召開,維護首都穩定,確保十六大安全是當前頭等大事。做好單位內部保衛工作,爲十六大保駕護航非常重要。大會還要求,全市公安機關內保部門要與各企事業單位保衛部門緊密配合,搞好排查摸底工作,狠抓信息,提前預警。對排查出來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和鬧事苗頭,要以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爲目標。對別有用心串聯職工羣衆非法聚集、組織指揮鬧事的首要骨幹分子要依法採取有力措施,及時取證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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