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李某與所擔任家教孩子的家長衛女士發生曖昧關係,遭辭退後,以曝光其隱私爲名敲詐3萬美元。日前,李某被檢察機關以敲詐勒索罪起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李某系某名牌大學國際貿易專業的大三學生,2000年11月通過中介公司到衛女士家爲其8歲兒子擔任家教。
已離婚的衛女士工作較忙,李某經常住在衛女士家中陪其兒子。衛女士對李某漸生好感,雙方不久發生了曖昧關係。2001年7月,衛女士懷疑家中多次失竊與李某有關,於是將其辭退。
但此後李某多次糾纏並騷擾衛女士,衛女士一直躲避不見。2002年5月5日,李某用電腦打了一封敲詐信,威脅衛女士5日內在指定賬號上存入3萬美金做爲其出國費用,否則就將他和衛女士的曖昧關係寫成回憶錄散發出去。李某將該信投入衛家信箱,後又多次給衛女士家打電話。
衛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5月24日,在某大學宿舍內李某被公安民警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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