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90年代後期,美國經濟蓬勃發展,優秀的管理人員成爲大公司獵取的目標,各公司都爲CEO們提供了豐厚的薪金待遇,而這些管理精英們也毫不客氣。現今,大公司一個接一個地垮臺,人們很自然地將怨氣集中在那些年薪7位數以上的CEO身上。
此間《經濟參考報》23日以《美國CEO“好日子”到頭了》爲題發表文章,文章說,《責任財富》今年8月進行了一項研究,發現23家正在受到財務欺詐調查的公司的總裁們,在1999到2001年間,個人平均收人622萬美元,比其他類似的、沒有劣跡的公司總裁們多出了70%。該研究還表明,越是給予CEO們高額收入的公司,股票表現越差。他們研究了1993年至1999年間10家給予CEO們最高酬金的公司,將這些公司的股票表現與標準普爾指數和同行業平均值進行比較,發現至少有一半的高報酬公司股市表現不佳。
文章說,長期以來,自由團體一直在抨擊公司經理們享受的超高收入、豐富津貼和各種特權待遇。現在,政府監督部門、股東和商業集團自身也加入了改革倡導者的行列。紐約聯邦儲蓄銀行總裁麥克唐納上週呼籲高級經理們削減工資,稱他們在最近10年的工資猛增“對社會政策和道德都有極壞影響”。但從事薪酬諮詢的專家認爲,減薪前景並不樂觀,改革很可能只是觸及皮毛而已。
文章指出,許多觀察家認爲,只有兩個變化可能發生,這就是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所要求交易公司做到的兩個規則。這兩條如果被證交會批准的話,將有望在年底施行。
第一條要求公司裏決定管理者收入的薪酬委員會只能由獨立董事組成。另一條改革建議是要求對經理人給予股權獎勵須得到股東批准。但弗吉尼亞州一家研究薪酬的諮詢機構的負責人費舍爾指出,增加股東對薪酬管理的監督並不能對付經理們的詭計,除非將公司和CEO們之間的私下交易更多曝光。
文章還說,美國政府也已經注意到了這方面的漏洞,總統布什於今年7月30日簽署了一個包括7條公司改革方案的法案,從政府角度禁止了公司向其經理人貸款。
批評人士認爲,這兩條戒律還不足以切斷公司經理人報酬和醜聞之間的鏈接。很清楚,在那些有過失的公司中,約佔CEO們報酬75%的股權並不能實現將管理者利益與公司利益連在一起的初衷。相反,股權成了“貪婪的誘因”,經理人會想方設法將股價擡高,然後在下落前拋出股票。
文章指出,治貪的方法之一就是要求公司將股權計入費用賬,這樣就可以使公司收入大大減少。華盛頓一家機構投資人理事會的研究主任耶格確信,如果股權被計入費用,公司在以股權當獎勵時就會小心多了。
文章又說,另外一個選擇是公司改變股權類型。目前的股權多是固定股權,即CEO們等到股價高於發放時的價格即可將股票拋售牟利。彌補這一缺陷的方法是發放可變股權,將公司的股票業績和同行業業績或某一指數掛鉤。經理人們只有當公司股票業績超過某一標準時才能從股票中盈利。有幾家公司已經這麼做了。高速網絡公司Level3通訊公司規定,只有在其股票表現超過標準普爾500時,才向它的高層經理髮放股權獎勵。
文章最後說,改革的支持者還提供了另一個方法:在公司高級經理離開領導者崗位前,不讓他們拋售公司股票。花旗集團已規定高級經理在離任前必須保持75%的公司股票或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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