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正在西安交通大學召開的教育部直屬高校暨有關高校組織工作研討會上了解到,教育部近期將在直屬高等學校中試行校級行政副職公開選拔制度。這是我國高校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有關規定,結合高等學校的實際情況,教育部決定近期在直屬高校公開選拔校級行政副職。校級行政副職領導職位如出現空缺,可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補充人選,由學校黨委提出公開選拔方案報教育部黨組審定。
公開選拔將擴大選人視野,既可以在本校內部選拔,也可以從校外選拔,還可以從符合條件的優秀留學人員中選拔。
爲保證公開選拔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教育部在公開選拔的程序上作了嚴格要求。基本程序爲:制定工作方案,發佈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提出人選意見、確定擬任人選、任前公示、報批等。經公開選拔任用的校級行政副職幹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