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副市長孫海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下簡稱《水法》),已於今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在新世紀初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的根本大法。它的頒佈實施,對促進我國水資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將產生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全面貫徹落實好新《水法》的各項規定,推動天津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是我市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全市各個方面一定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爲指導,學習新《水法》、貫徹新《水法》,切實做好水資源管理和節約用水的各項工作,努力把天津建成節水型城市。
水資源作爲21世紀重要的戰略資源,在全世界受到廣泛關注。我們黨和國家把水資源同糧食、石油一起作爲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江澤民總書記深刻指出“水是人類生存的生命線,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生命線,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天津的水資源問題始終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早在1983年9月,黨中央、國務院就英明決策,建成了引灤入津工程,有力支持了天津的經濟發展,保障了人民生活需要。“十五”期間國家即將開工建設的南水北調工程,也將對天津用水給予支持。這次新《水法》確定,要從水資源規劃入手,解決大江大河流域間重大水資源調配和佈局問題,這必將爲從根本上解決天津的供水問題,實現加快發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和重要物質基礎。
這次新《水法》修訂的一項重要原則,就是把節約用水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即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開源節流並重,把節約放在突出位置,以提高用水效率爲核心,全面推行各種節水技術和措施,發展節水型產業,建立節水型社會”的要求。從天津情況看,歷屆市委、市政府都非常重視水資源管理和節約用水工作。尤其是近幾年來,我們不僅理順了節水管理體制,而且制定、完善了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採取了26項節水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80%,萬元產值耗水量達到27.6平方米,節水、保水、護水已在全社會進一步形成共識。但必須看到,節水用水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建成節水型城市,我們還有一定差距,需要做大量艱苦的工作。我們一定要以新《水法》的頒佈實施爲契機,充分運用經濟的、行政的、科技的、法律的手段,全面推進節約用水工作。要積極研究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器具,不斷降低用水量。要進一步增強全民節水意識,提高節水水平,努力走出一條具有天津特點的節水型城市的路子,把《天津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真正落到實處。
水爲民生之本。它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羣衆的生活,直接關係到經濟和社會發展。全社會要進一步動員起來,把貫徹落實新《水法》作爲新的起點,努力創造節約用水的良好氛圍,促進經濟的跨越式發展,以實際行動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六大的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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