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香港傳媒稱爲“攝錄色魔”的強姦犯張禮文,今天被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判處終身監禁。
據香港傳媒報道,在香港歷史上,因強姦而被判終身囚禁的案例十分罕見。80年代的“雨夜屠夫”和90年代的“屯門色魔”,曾經犯下連環強姦案,都被判終身囚禁,但是他們在犯案時都是先奸後殺。不過,本案法官強調,“攝錄色魔”一案雖然沒有造成人命,但是 其嚴重程度足以囚禁終身。
案情透露,“攝錄色魔”的“獵物”均爲年輕女生。他每次作案都經過精密的部署,甚至事前跟蹤“獵物”長達5天,熟悉她的作息習慣。他在作案時不僅在草叢中搭起帳篷,鋪上席,安置好攝錄機,還竟然配備接收警方巡邏信號的儀器。
據警方調查,34歲的“攝錄色魔”張禮文在過去幾年中先後強姦了多名女大學生,還曾經強姦一名年僅12歲的外籍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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