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有關部門昨日向記者透露,民航總局、國家計委、財政部日前聯合向民航各地區管理局、機場、航空公司發出通知,決定自9月1日起調整國內機場收費標準。民航總局有關人士認爲,此次調整暫時不會波及到機票價格。
據介紹,此次調整是將收費總體水平作適當上調,其中,起降費、停場費、安全檢查費和地面服務費收費標準有不同幅度提高,旅客服務費(原旅客過港服務費)收費水平有一定幅度下降。
民航總局有關人士稱,這些收費基本上都是對各航空公司收取的,不是直接針對旅客。同時由於幅度不大,而且考慮到各航空公司在爭奪客源中競爭的激烈程度,暫時不會波及到機票價格。
現行國內機場收費標準是1992年制定的,至今已10年,已不適應民航發展和民航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此次收費標準調整後,將進一步完善機場收費形成機制和機場收費體系,合理調整機場和航空公司的經濟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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