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最高法院的數字表明,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各級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154萬件,已執結115萬餘件,執結標的額1430億元,未結案件83萬餘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詠說,現在離年底僅有不足3個月,清理積案的壓力很大。各級法院要切實負起責任,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集中清理,力爭把積案數控制在去年底的水平或者有所下降。
沈德詠是在今天召開的全國法院加強執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說這番話的。他強調,從宏觀上要求高效執結案件,努力實現債權,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各高級法院要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確定本轄區重點類型案件和重點地區,精心組織,集中清理執行積案。
據介紹,當前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的重點是,集中清理涉及國企改制、社會穩定的案件,涉及房地產案件中查封不動產1年以上的案件,涉及金融機構和資產管理公司的案件,專項執行案件和最高法院督辦、協調的案件等。
沈德詠強調,在清理執行積案的過程中,應當堅持程序公正,依法執行,文明執行。要特別注重執行工作策略,講究執行藝術,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內部矛盾激化”。
最高法院於今年9月25日頒佈施行《人民法院執行紀律處分辦法(試行)》,設立執行“禁區”,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其中,違紀的規定幾乎涉及執行工作的各個環節:故意或過失錯誤立案;違法收取執行費;不依法迴避;幫助被執行人轉移財產;消極執行;對受託案件拖延執行或不執行;製造假執行案件;借用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款物歸個人使用;利用法院執行人員身份私自爲他人催要欠款、財物等。
沈德詠說,“上述行爲與我們歷來要求的依法執行、文明執行背道而馳。”他強調,廣大執行人員要嚴格按照《辦法》約束自己的行爲,把清理積案工作與執行隊伍教育整頓結合起來,“力爭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大幅度減少未結執行案件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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