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軍隊報》9月14日報道題:外交部副部長黎功奉說:確保越南—中國陸地邊界條約的公平、妥當和滿足越南的長期基本利益
(原編者按:爲滿足讀者對越中陸地邊界條約的關心,《人民軍隊報》記者採訪了外交部副部長、外交部邊界組組長黎功奉同志。)
《人民軍隊報》記者問:請你談談越中陸地邊界形勢的基本情況?
黎功奉答:越南和中國的陸地邊界線約長1350公里,越中陸地邊界線是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從19世紀末開始,這條歷史邊界線就成爲一條具有法律依據的邊界線,這是因爲這條邊界線在1887年和1895年的兩個法—清公約中就已經劃定了下來,雙方在實地已經分了界和立了300多塊界碑。
問:請你談談是什麼原因導致雙方對越中陸地邊界線的不同認識?
答:邊界線的劃定、分界和立碑工作在100多年前進行的,當時的工具簡陋和條件差,所以許多段邊界線的文本和地圖實在不充分、不清楚和不準確。而且,經過一個多世紀的時間,許多界碑被損壞,甚至遺失,有些界碑與地圖上的位置一比較才發現已經被挪動,地形和地物都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除了有上述問題以外,100多年來,兩國的政治—社會形勢都發生了許多變化,兩國的關係也經歷了一些波折。
所有這些因素導致雙方對一些地段的邊界走向存在不同的認識,使邊界形勢日益複雜,雙方在邊界全線經常發生糾紛。
問:請你談談越中陸地邊界談判的方式和談判結果?
答:按照1993年達成的有關基本原則的協議,雙方各自按照自己的認識在一系列地圖上標出邊界線(叫做“主張邊界線”),然後同時交給對方,以便對照和確定雙方重合邊界段和不同的邊界段。
經過對照,在1350公里的邊界全線中,雙方重合的邊界線約有900公里。在其餘的450公里邊界線上,有164處,雙方有不同的認識,涉及的總面積達227平方公里左右(這些區域叫做“C區”)。另外有125處,總面積近5平方公里,由於雙方的技術差距而出現了不同的認識,這些地區,雙方通過合理公平的技術措施,很快就得到了解決。
整個談判過程的實質性談判集中在解決上述164個C區塊上,在1999年底,兩國談判代表團全部解決了這164個區塊。對於164個C區的解決辦法,在雙方簽署的備忘錄中已經說到了,並寫進了兩國1999年簽署的陸地邊界條約中。一些1887年和1895年法—清公約明確規定的河界和溪界,就按照這些公約規定的解決。對於上述公約沒有明確規定的河界和溪界,就按照國際慣例解決,具體是:對於可通船隻的界河和界溪,邊界線就按主航道中心線劃定;對於不能通航的界河和界溪,就依其主要流水道的中心線劃定。
越中陸地邊界談判的結果和1999年越中陸地邊界條約的簽署是符合雙方商定的各項基本原則的,對雙方都確保了公平和妥當,滿足了我國的長期的基本利益。
問:請你談談解決越中陸地邊界問題的意義?
答:對於任何國家來說,解決邊界、領土問題是一個很神聖和敏感的問題,同時也一直是一件困難和複雜的工作。我們認識到了這個重大的職責,與中國進行了談判,並於1999年12月30日與中國簽署了陸地邊界條約。
陸地邊界條約是長期談判的結果,體現了雙方的共同努力,充分考慮到了國際法和國際慣例,雙方都做出了讓步。有一點需要強調的是,與從前的法—清公約的規定相比,1999年12月30日簽署的陸地邊界條約對越中陸地邊界線確定得更加具體和更加明確。用現代化手段更加明確地確定陸地邊界線,爲管理和維護邊界線的穩定創造了有利條件。
問:請你談談目前進行的分界立碑工作的進展形勢如何?
答:越中陸地邊界條約已於2000年6月9日得到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構國會的批准並於2000年7月6日正式生效。爲了實施這個條約,根據條約的規定,我們與中國已經成立了分界立碑聯合委員會。到目前爲止,聯合委員會已經基本上完成了實地分界立碑工作的準備工作,如成立了12個分界立碑小組、一致同意將豎立1533個界碑(從前法—清公約隻立了300多個界碑),並簽署了一些必要的法理—技術性文件。
現在,12個聯合分界立碑小組正在開會,以便討論將於2002年9月開始進行的全線分界立碑的具體工作。雙方將努力奮鬥在三年的時間內完成分界立碑工作。然後如長期以來一直所做的那樣,簽署分界立碑議定書和邊界規則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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