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天,東城城管大隊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成功搗毀了一小廣告窩點,因情節嚴重,當事人被處以了1萬元的罰款。這是自本市實施新的市容條例以來,對小廣告開出的第一張最高罰單。新的《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規定,對亂髮、亂貼小廣告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以1萬元的重罰。
11日下午6時,東城城管隊員在東直門長途汽車站巡查時,查獲了6名小廣告散發者。經查,他們來自同一家職業介紹所。城管隊員順藤摸瓜,按線索直抵位於車站東側的廣告窩點,一次性查抄小廣告15萬餘張。據工商管理機關驗證,該職介公司屬異地經營,且無本地營業執照,所印製的廣告也從未辦理過合法審批手續。鑑於該公司從事小廣告散發業務時間已有一年之久,且散發小廣告數量累計已有近百萬張,確屬情節嚴重,東城城管大隊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場所散發、懸掛、張貼宣傳品、廣告。違反者,應責令其恢復原狀,沒收散發、懸掛、張貼的宣傳品、廣告,並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該公司處以了最高數額罰款1萬元。目前,該公司涉案人員已被東城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據瞭解,自新的市容條例實施以來,城管管理綜合執法組織依據條例對破壞市容環境的行爲進行了多項執法並開出多張罰單,法規效力開始逐步顯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