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專家:少生孩子就是節省資源
北方網專稿:南開大學經濟學系博士生導師郭鴻懋教授認爲,對於家庭而言,中國傳統的生育觀念是“多子多福”,孩子多使父母在精神上獲得了滿足,孩子成長爲勞動力後,可爲家庭提供勞務或從事一定的職業勞動,爲家庭提供經濟收入,而且也爲雙親老年或意外情況下提供安全保障。但是從經濟學方面來分析,多生一個孩子則要使家庭付出直接和間接兩種代價……
婦科專家:過渡晚育、不育對健康不利
北方網專稿:記者從計生部門瞭解到,近年來天津市婦女生育年齡比10年前普遍推遲,不少青年家庭表示幾年內不要孩子。天津市黃河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方霞告訴記者,近年來流產的不要孩子的現象較多,希望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後再生育的新婚夫婦比例高達70%以上,“先攢錢,再生孩”,通過晚育求得一定經濟保障的觀念被越來越多的新婚夫婦所接受……
 | | 去年天津市一年新出生人口比1997年少2.4萬 |
新聞事件:新計生法首次以國家法律的形式亮相
計劃生育作爲一項利國利民的基本國策,貫徹執行不僅有利於國家和民族的繁榮發展,對於夫妻和家庭本身也將受益,爲了避免以前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於九月一日開始。這是我國首次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立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地位,結束了長期以來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法規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歷史。這部法規確認了計生工作的依法行政原則,還首次對男性生育權加以認可
新計生法明確規定了公民有避孕節育措施的知情選擇權,公民可以自主、自願而且負責任地做出相關決定,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此外,“計生法”還規定了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及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家庭應得的獎勵政策
新法還首次對男性生育權加以認可:如果妻子私自墮胎,丈夫將可得到法律的支持。《計生法》還規定公民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責任。按照這一規定,孩子是夫妻二人的,任何一方不能單獨享有決定孩子出生與否的權利。
政策制定:新法實施促進人口出生負增長
中國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實行計劃生育,至今已少生了3億個孩子,只用了不到30年的時間,就完成了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現代人口再生產類型的轉變,進入了世界低生育水平國家的行列。據天津市計生委提供的數字,2000年本市嬰兒的出生率爲7.98%,而2001年出生率爲8.16%,表面上看來,天津市的人口出生率呈增長趨勢,但綜合多種因素,天津的總和出生率依然保持遞減趨勢。據市計生委規統處的負責人介紹,天津市在建國以來進入首次人口增長高峯期是在1953年,當時增長速度之快,引起了政府和社會有識之士的極大關注。由於社會大環境的干擾,第二次高峯期出現在1962年,這一次由於計劃生育工作受阻導致高峯一直持續14年的增長勢頭。致使後來雖然採取了嚴格控制的措施,也難以克服其巨大慣性作用的影響,給以後的計劃生育工作帶來嚴重困難。
據市計生委規統處的負責人介紹,一個地區人口狀況的變動受社會、經濟和人口自身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表現爲兩種變動。一種是人口自然變動,即由出生和死亡所引起的人口數量的增減;另一種是人口遷移變動,即人口在空間上的移動,從廣義上講,它包括改變定居地點的永久性遷移和暫時性移動,而從狹義上講,人口遷移只包括改變常住地點的人口移動。人口遷移使人口的地區分佈發生變化,人口的遷移變動也被稱作人口機械變動,現實所說的人口機械增長便是由狹義上改變戶口登記地的人口遷移變動所產生的差值。
據介紹,從1949—1995年,天津市人口增長的總量中有84%是由於人口自然增長而增加的,而只有16%是因人口機械變動所增加,但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兩者對人口總量的影響也不盡相同。建國初期,由於社會制度的根本改變和醫療、衛生條件的改善,人民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出現瞭解放後天津市第一次人口出生的高峯期;與此同時,隨着經濟建設的發展天津以其沿海工業基地和工商業大城市的魅力,吸引了大批外地人口來津,進而形成了迅猛的人口機械增長。這種人口自然變動和機械變動大幅度的同步增加,帶來了全市人口總量的急劇增加。“文化大革命”期間,大批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和幹部下放,造成人口遷出量大於遷入量,加之天津在全國率先推行計劃生育政策,出現了人口負增長的非正常情況,如1969年全市總人口甚至比1968年減少了4.29萬人。進入80年代,由於50、60年代生育高峯期間出生的人口陸續進入婚育年齡,形成了新的生育高峯,使人口自然增長略有回升,再加上大批知識青年及其子女陸續返城,使全市人口總量每年仍以一定的規模在不斷擴大。跨入90年代,天津的人口控制工作已取得顯著成效,每年的出生人口基本保持在8—9萬人,同時由於人口年齡結構的日趨老化,死亡人口則略有上升,從而使人口自然增長降到了80年代以來的最低水平。
政策瀏覽:守法夫妻將獲獎勵免費避孕節育
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確立了6項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基本制度,這6項制度將從根本上保證這個重要法律的實施,實現我國政府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面的工作目標。據瞭解,天津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也已經修訂完成,經人大批准後就將正式施行同,新條例將同國家計生法各項規定保持一致
據天津計生委法規處李處長介紹,新法制定的6項制度包括:對人口問題實施綜合治理的制度;計劃生育的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有效的管理和服務制度;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制度;實行徵收社會撫養費制度;法律責任追究制度。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明確了人口與計劃生育問題不僅僅是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事情,而是一項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治理工作,規定了各級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政府機關部門及社會各方面作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責任。
李處長說,該法對計劃生育的獎勵和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也同時被明確規定下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設專門章節規定,對公民晚婚晚育、婦女懷孕、生育、哺乳期間、採取避孕節育措施給予必要的福利待遇,實行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制度,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給予經濟發展的優惠和照顧。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提供避孕藥具和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以及國家在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中應做出有利於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規定等。
據李處長介紹,育齡夫妻免費享受的避孕節育基本服務項目包括:避孕藥具、放置和取出宮內節育器、絕育術、人工終止妊娠術、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計劃生育手術迸發症的診治等。此外,該法律還明確規定了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家庭應得的獎勵政策。凡是晚婚晚育的公民將獲得延長婚假和生育假的獎勵和其他福利待遇;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休假的具體天數是:放置宮內節育器休2天,取節育器休1天,輸精管絕育術休7天,單純輸卵管絕育術休21天等,此外政府方面還可以給予物質獎勵。對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獲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增加產假和護理假,其獨生子女優先入托、入學、就醫,優先分配住房、安排宅基地、承包土地,優先安排就業以及在養老等方面給以照顧。對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的獎勵措施應由其所在單位執行並落實。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的,政府應當給以必要的幫助,如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金、一次性補助、將其納入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等。
據瞭解,對於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國家將在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優惠,尤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國家還將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分配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此外,計生法中還規定了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而這些免費服務的經費,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入財政預算由各級政府予以解決,或者通過社會保險予以保障。根據有關規定,育齡夫妻免費享受的避孕節育基本服務項目包括:避孕藥具、放置和取出宮內節育器、絕育術、人工終止妊娠術、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的診治等。
政策解讀:違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天津無級劃分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從今年9月1日起,要依法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
近日記者從市計生委瞭解到,對那些不符合計生法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新計生法將以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形式取代以前的罰款,天津市將不會根據當事人的不同經濟實力浮動社會撫養費。
據天津市計生委宣傳部的吳處長介紹,以前我們國家都是用罰款的形式處罰那些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生育子女的當事人,現在新計生法將以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形式取代這種罰款。同時,新計生法中對徵收社會撫養費的部門也做出了規定,今後街道、鄉鎮一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將不能徵收此費用,而必須由縣級以上的計生行政部門實施徵收。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些繳納的社會撫養費和滯納金將上繳國庫,由國家統一調配使用。
吳處長表示,日前廣東等一些省市根據這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紛紛修訂推出了自己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天津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也已經修訂完成,經人大批准後就將正式施行。天津市的新條例將同國家計生法各項規定保持一致,不會像其他地區那樣,根據當事人經濟實力的高低制定不同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天津市市區和農村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大致是相同的。
據吳處長介紹,當公民的生育行爲出現以下6種情形之一時,包括生育子女的數量超過地方性法規規定的許可範圍、未形成法定夫妻關係、收養子女的行爲不符合收養法或依法收養後的生育行爲不符合規定、再婚生育行爲不符合規定、涉外及涉臺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爲不符合規定以及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規定的的生育行爲就要自覺履行繳納社會撫養費義務
另外,吳處長告訴記者,前一段時間“妻子做流產要經丈夫同意”、“男性也有生育權”等說法都是不科學的,比較片面的。他們只強調了夫妻中一方在計生中的作用,而沒有看到夫妻雙方在實施計劃生育中是一個整體。其實新計生法中的規定是這樣的: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這麼規定是因爲,以前計生法規中只強調了女性要在計劃生育中承擔責任,這樣不太科學,所以現在的這部計生法就本着男女平等的原則打破了性別界限,要求男性也要擔負計劃生育責任,承擔結紮等計生義務,但因此而盲目誇大男方的作用也是不適當的。
最後,吳處長還向記者透露了目前移交市人大審批中的天津計生條例關於育齡夫妻生育第二胎或第三胎的有關規定。吳處長說,條例規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第一個子女爲病殘兒,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爲可以再生育的;婚後患不孕育症,符合《收養法》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後病癒懷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個子女或雙方都有子女的,再婚後可再生育第二胎或第三胎。
政策適用:生不生孩子讓法律來解決?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多數男性雖想要孩子卻不想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有的即便是因爲生育權離婚但也不想聲張。男性的生育權明顯受冷落。
2000年,天津市河北區居民畢徵與妻子結婚。結婚後畢徵想早日要個孩子,三口人共享天倫之樂。然而妻子卻以雙方年齡還小還沒玩夠爲由始終不同意生育,雙方經常因此發生爭執。2001年3月的一天,妻子打電話告訴他說,自己很不舒服,要回孃家住幾天。開始畢徵也沒在意,以爲妻子真是感冒了,還給妻子買了一大堆好吃的東西。
然而一週過去了,妻子的“病”仍沒好。後來他才得知,原來妻子揹着他做了墮胎手術。畢徵覺得妻子的行爲讓他喪失了作爲男人的尊嚴。一個月後,畢徵與妻子離了婚。
居民陳桐介紹,以前他和妻子也因爲生育的事情吵嘴,二人的意見不統一。他認爲:“目前雖然出臺了新的法規,其中規定男性應該享有生育權。但是,是否生育應當是在夫妻雙方共同認可的情況下,而不能單單用法律的條文去約定是否生育,那樣的話,會影響夫妻兩人的感情。”
天津市精誠律師事務所的劉學新律師向記者介紹這樣一起生育權的案例。與丈夫離婚後帶着女兒的盛某一年前嫁給單身的王某。婚後,盛某擔心再生孩子丈夫會虐待自己的女兒,便私自墮胎多次。丈夫知道真相後,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於當時男性生育權在法律中還是個空白,丈夫也沒有意識到生育權的問題。目前向律師諮詢如何爭取生育權的男性並不多,但是私下裏常有男人會問起此事,可一涉及到起訴,他們卻都面露難色。一男青年前幾天諮詢說:“《計生法》管不管我的妻子不給我生孩子?”據劉學新律師講:“這樣的諮詢者很多,但至今沒有一個立案的,多數是因爲這些男性沒有勇氣或是有爭取生育權會讓人不好意思、甚至丟臉的錯誤心態。”
劉學新律師說:“《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目前還遠遠不能從法律上解決男人‘生孩子’和丈夫的生育權問題。最好的辦法還是讓愛情,讓夫妻的溝通來裁決。”很顯然,如果夫妻爲了生與不生對簿公堂,那麼愛情甚至婚姻也該結束了。這也是大多數男人的想法。(北方網記者/劉雁軍 王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