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我國民辦高校將具備獨立頒發高等教育學歷文憑的資格。而在以往,該文憑須由國家自考辦和民辦高校聯合頒發才能生效。這是記者從18、19日在肇慶召開的“廣東省成人教育協會民辦成人教育專業委員會首屆常務理事會”上獲悉的。
民辦高校可獨立頒發文憑
據瞭解,1992以來,一些辦學條件較好的民辦高校,經有關部門審批獲得了開展“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的試點資格,在這些試點民辦高校畢業的學生,由省、市、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和考生所在學校聯合頒發畢業證、學位證。由於不具備單獨頒發畢業文憑的資格,這些試點民辦高校也被稱爲“準高等院校”。
今年底,我國將結束“高等學歷文憑考試”的試點,所有開展高等學歷文憑教育的民辦高校,都可獨立頒發學歷文憑,這就意味着民辦高校的高等學歷文憑教育,將與普通高校教育、電大、成人、自學考試一樣,成爲我國高等教育的正規形式。
給民辦高校建信用檔案
在會上,廣東省教育廳有關人士指出,由於社會上一些不具備辦學資格或未經批審的民辦高校爲了經濟利益非法辦學,致使民辦高校魚龍混雜,因此,廣東省將進一步加強對民辦高校的管理。明年起,廣東省將對民辦教育機構進行全面清查,重新登記,並建立民辦高校的信用檔案。
該信用檔案將登記各民辦高校的財務、辦學、年檢、信用記錄等詳細資料,並將信用檔案上網,供學生和家長查詢。
招生廣告需經兩級審批
每年招生期間,一些民辦高校招生廣告誇大或失實,嚴重影響了民辦教育的發展。因此,從明年起,省教育廳將加強對招生廣告宣傳的把關。根據規定,民辦高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都必須進行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兩級審批,通過後纔可在媒體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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