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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講話中指出:“發展黨內民主,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
歷史經驗表明,黨內民主風氣如何,直接關係到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全局,關係到黨和國家事業的興衰成敗。在81年的風雨征程中,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帶領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民主專政,把一個積貧積弱的舊中國變成一個欣欣向榮的社會主義新中國,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黨內注意加強民主建設,形成了一整套的機制,使黨始終具有強大的凝聚力、戰鬥力和號召力。江澤民總書記的話正是對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內民主偉大實踐的深刻總結。
繼續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是我們黨在新世紀肩負的重大歷史任務。要完成這一宏偉而艱鉅的事業,不能僅僅依靠少數領導幹部,必須調動各級黨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必須發揮6600萬黨員的聰明才智。這就要求我們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使黨員對黨內的事務有更多的瞭解和參與。
我們的事業是前無古人的事業,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照搬,必須依靠我們自己去探索。爲了減少或避免探索過程中因決策上失誤而給黨的事業帶來損失,我們必須發展黨內民主,充分聽取廣大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的意見,集思廣益,不斷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要完成我們肩負的歷史任務,必須充分調動億萬人民羣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人民羣衆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充分發揮,有賴於人民民主的充分發展。我們黨是執政黨,必須通過發展黨內民主來推動人民民主的發展。如果黨內民主不能得到很好的發展,就談不上推動人民民主的發展,就難以充分發揮億萬人民羣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要發展黨內民主,必須不斷強化黨員的民主意識,努力開拓民主渠道。要引導廣大黨員認識到,具有高度的民主意識,正確行使民主權利,是講黨性、講原則、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的表現。各級黨的領導幹部要比一般黨員具有更高的覺悟和更寬的胸襟,支持和保護黨員依據黨章規定的權利發表意見,堅決杜絕侵犯黨員權利、壓制黨員批評的現象滋生蔓延。
廣大黨員既要充分享受黨章規定的各項民主權利,也要按組織紀律正確把握行使民主權利的要求。行使民主權利要從黨的事業的大局出發,自覺把立足點放在維護黨的事業上。對黨組織、領導幹部和其他同志提出建議、批評,發表自己的意見,揭發、檢舉、申訴、控告問題,都要通過正常渠道來進行。每個黨員在黨組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要充分發表個人意見,但是黨組織一經形成決定,就對每個黨員的言行具有約束力,黨員要在行動上堅決執行,不打折扣。
發展黨內民主,必須加強制度建設,使民主法制化、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建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只有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使民主集中制制度化、規範化,才能把民主集中制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十多年來,黨中央先後頒佈了《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爲發展黨內民主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完成我們肩負的歷史使命,離不開一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只要我們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6600萬黨員將凝聚成強大的力量,迸發出驚人的活力,帶領中國的航船乘風破浪,不斷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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