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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有望不久可申領採用非接觸式IC卡技術的公民身份證,取代目前的居民身份證。
公民身份證法草案今天首次由國務院提交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草案規定,每個中國公民都有一個唯一的、終身不變的18位公民身份號碼,這個號碼在公民出生登記時由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標準編制。
1985年9月6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了《居民身份證條例》,確立了中國的居民身份證制度。
與目前的居民身份證相比,由於採用了非接觸IC技術,公民身份證將具有機讀功能。將公民身份證在特製的機器前掃一下,公安機關就能獲知證件主人的個人信息。
公安部副部長羅鋒在向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作說明時說,這個草案調整了身份證的發放範圍,凡年滿16週歲的中國公民都可申領公民身份證。回內地定居的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以及在中國定居並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可申領公民身份證。
目前居民身份證條例規定:現役軍人、武裝警察不領取居民身份證;尚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勞改、勞教人員不發給居民身份證。
爲保障警方依法履行職責和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草案對公民身份證的查驗、扣留作了嚴格限定。“除了人民警察可以對依照《刑事訴訟法》被執行強制措施的公民的公民身份證予以扣留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扣留公民身份證。”
草案規定,目前的居民身份證在更換爲公民身份證前,“在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從1985年9月居民身份證制度確立至今,中國已累計發放了11.4億個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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