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口子似乎沒有什麼祕密可言。但日前,南京一對夫妻卻鬧上法院堅決要求離婚,其中最爲核心的矛盾就是認爲對方侵犯了自己的隱私。夫妻間也有隱私可言嗎?
周女士和趙先生結婚已經快10年了。多年來,兩人關係一直很融洽。但近年來,由於用上了手機,兩人的矛盾頻頻發生。給手機交費都是丈夫負責的,隨着妻子手機話費的猛漲,丈夫有點多心了,交費的時候還順便打個電話清單出來看看,對於一些通話頻率多、時間長的號碼總要向妻子問個明白。
次數一多,妻子覺得丈夫在有意監視自己,索性也經常把丈夫的手機拿過來“研究”一下,看看打了什麼號碼,有些什麼短信。這下兩人鬧開了,最後兩人覺得過不下去了,乾脆上法院離婚。
庭審中,兩人都覺得自己委屈,自己是真正的受害者。按丈夫的說法,查看妻子的手機電話清單只是看看有沒有搞錯的話費,免得交了冤枉錢。但是,妻子查看自己的手機信息完全是侵犯自己的隱私。妻子則覺得,丈夫這種做法纔是侵犯隱私,是對自己的不信任。既然丈夫可以用這種辦法“監視”自己,自己也可以查看他的信息。經過耐心工作,夫妻倆最終諒解了對方,撤銷了離婚請求。
南京市玄武區法院辦公室主任李靜勤認爲,從某種意義上說,夫妻間也應當有隱私的空間,這些隱私和一般公民享有的隱私權是一樣的。而民一庭副庭長湯雷認爲,簡單地相互查看手機,可以看作是相互忠誠的一種表現,只要不將某些信息散佈給其他人,就不算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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