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竟有這樣的丈夫。家住都安瑤族自治縣高嶺鎮加全村的黎某,他染上賭博惡習後,爲籌賭資,竟然逼妻子做“雞”,妻子不堪受辱,近日憤然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黎某今年40歲,與妻子阿珍(35歲,化名)於1987年2月結婚。婚後,剛開始夫妻倒也恩愛,一口氣連生了5個子女。然而,自從黎某於1996年開始染上賭博惡習後,便不務正業,整天與賭徒們鬼混,不盡作丈夫的責任,阿珍勸告他改正,可黎某根本聽不進去,有時他賭輸了,心裏正憋氣,嫌阿珍羅嗦,對阿珍拳打腳踢,揚言要殺了阿珍。
1998年,阿珍生下第5個女兒後,由於違反了計劃生育條例而被做了結紮手術,在結紮手術當中,黎某依舊沉溺於賭博之中,置阿珍於一邊不顧。當時正值黎某賭輸了錢,爲籌賭資,黎某竟然公開在計生站叫嚷:“阿珍我命令你去賣淫,每月交500元給我做本,不給錢就捱打!”阿珍嚇得有家不敢回,整天東躲西藏。爲此阿珍於2000年7月向都安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認爲夫妻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於2000年8月17日判決不準離婚。
在以後的日子裏,阿珍不敢回家,四處漂泊,苦不堪言。至今,阿珍與黎某已脫離夫妻生活三四年了,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夫妻間根本上不存在什麼感情了。萬般無奈之下,阿珍於2002年10月21日再次向都安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堅決要求與黎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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