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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河南首例女民警犯罪案,民警趙媛媛被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1000元。
趙媛媛是焦作市某公安局法制室民警,其丈夫呂奔是部隊轉業軍人。小學文化程度的呂奔轉業到地方後,因沒有一技之長,整日無所事事。2000年10月至11月期間,他夥同無業人員楊武在焦作市、洛陽市等地撬門入室,盜得現金、手錶、照相機、字畫等物品共計價值11萬多元。2000年4月18日,呂奔單獨在焦作市某器材部入室盜竊傳真機等電器產品,總價值9375元。2000年11月22日,呂奔和楊武在沁陽市盜竊時被當場抓獲。
呂奔之妻趙媛媛身爲公安民警,在明知丈夫已涉嫌犯罪,其存放在家中的大量物品是贓物的情況下,爲掩蓋罪行,夥同呂奔的母親秦月芳、妹妹呂竹萍、姐姐呂霞等將家中的大量贓物轉移他處或低價變賣。
今年6月13日,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呂奔犯盜竊罪和非法持有彈藥罪,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5萬元。呂奔的妻子趙媛媛及母親、妹妹、姐姐均因轉移贓物罪分別被處有期徒刑和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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