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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一些社會培訓機構以舉辦公務員培訓班爲名,變相組織公費旅遊的情況,人事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務員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嚴禁以參加培訓的名義,用公費去“遊山玩水”。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於違規參加所謂“培訓”的公務員,將由本人補繳所有費用,並按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從嚴管理的精神,追究個人責任,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據介紹,近來社會上的一些培訓機構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把黨政機關當作組織變相公費旅遊的主要目標,在未經相關人事部門認可、不具備公務員培訓資格的情況下,紛紛舉辦所謂的“公務員培訓班”,向各級黨政機關發出邀請,組織變相公費旅遊、出國(境)考察。人事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行爲嚴重擾亂了國家公務員培訓工作秩序,浪費了國家大量財力,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必須堅決予以制止。
這位負責人表示,公務員培訓是政府行爲,只有經過政府人事部門認可、獲得公務員培訓資格的培訓機構才能進行公務員培訓。根據有關規定,舉辦公務員培訓班應該堅持節儉原則,不得租用高級賓館、飯店,不得用公款組織旅遊和高消費活動,不得向學員發放高檔消費品、紀念品。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級人事部門應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對公務員培訓工作的管理。要制止公務員培訓中的違規違紀行爲,嚴禁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爲目的舉辦所謂的“公務員培訓班”,嚴禁以公務員培訓爲名變相組織公費旅遊;對未經申報批准,或不具備公務員培訓資格而擅自組織實施公務員培訓的單位主要責任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要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都可以向人事部門舉報公務員培訓中的違規違紀行爲,由人事部門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嚴肅查處。
短論:對變味的“公務員培訓”說“不”
新華網北京11月5日電短論:對變味的“公務員培訓”說“不”(記者鄒聲文)最近一段時間,少數社會培訓機構以黨政機關幹部爲主要招攬目標,以“遊山玩水”爲誘餌,舉辦起形形色色的“公務員培訓班”。今年3月以來,僅浙江鄞縣縣委、縣政府和紀委、監察局就收到此類培訓邀請50多份。這一現象值得我們警惕。
毋庸諱言,我國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與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還有一定差距,把公務員集中起來培訓、學習是完全必要的。近年來,我國也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公務員培訓的規定,出臺了國家公務員培訓綱要,不斷加大公務員培訓力度,以全面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但少數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公務員培訓班”,名義上是學習,實際上是公費旅遊觀光;培訓只有一兩天,遊山玩水卻花去了大半時間;國內的名山勝境玩膩了,就在培訓期間組織跨境旅遊;培訓結束,所有學員還可獲得一份豐厚的“紀念品”。“培訓”組織者也不白忙活,幾天下來賺得鉢滿盆溢。
變味的“公務員培訓班”嚴重擾亂了國家公務員培訓工作秩序,浪費了國家大量財力,損害了政府的威信。有關部門必須及時採取措施,堅決加以制止。更重要的是,要通過建立健全具體管理制度,嚴禁公務員參加這些“培訓班”。一旦無人喝彩,沒有市場,這些變味的“公務員培訓班”就會自動消失。
“對於違規參加所謂‘培訓’的公務員,將由本人補繳所有費用,並按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從嚴管理的精神,追究個人責任。”人事部的堅決態度,讓我們看到了從根本上杜絕這一不正之風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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