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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生孩子,做丈夫的可休7天‘護理假’!”山東省新的計生條例雖已正式實施,但記者在連日採訪中發現,“新”爸爸想要享受這一新優惠卻困難重重。
據瞭解,我省在9月28日頒佈實施的新計生條例中,爲獎勵晚婚晚育特別增加了一條,“女方晚育的(已婚婦女年滿23週歲妊娠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增加的護理假視爲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但是,11月4日在濟南市中心醫院產房,陪在妻子身旁的在某國企工作的王先生告訴記者,妻子生孩子前他到單位去申請休護理假,單位的答覆是,“不清楚這回事,自己想辦法協調。”無奈他只好請了3天事假。而另一位陪牀的在一家外企工作的陳先生從單位得到的迴應是,“7天假可以休,但這7天算缺勤,不帶薪。”記者連續走訪了駐濟幾家醫院的產房,採訪了十多位產婦或“新”爸爸,瞭解到的情況大同小異,真正能享受護理假的“新”爸爸很少。
對此,某企業的有關負責人說,現在單位裏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職工休7天假對單位工作影響很大。而另一位單位負責人則認爲,“生孩子,老婆休產假就得了,丈夫休的什麼護理假?”
該享受的護理假享受不到,咋辦?記者今天撥通了省計生委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郭佔峯的電話,他說,這是省裏爲獎勵晚育制定的措施,凡是山東省境內管轄範圍的單位,無論你是國企、私企、外企何種類型的企業,都應該遵守。如若單位拒不執行,也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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