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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小莉是黨的十五大、十六大代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一見記者,她就興奮地說:“江澤民同志在報告中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個目標特別令人振奮。”
自1991年開始從事刑事審判工作以來,趙小莉先後榮立一等功3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以及“全國優秀政法工作者”、“全國十大傑出女法官”等多項榮譽。迄今爲止,她辦理的案件近800多宗,無一差錯。
趙小莉患有較嚴重的哮喘病,但她每年有1/3的時間下鄉辦案,荒山野嶺,河灘溝壑,到處留下她勘察現場、覈對證據的足跡。她在刑一庭工作時,主要是審理和複覈全省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其中相當部分是一審法院已判處死刑的案件。她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把每一宗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幾年來,她發現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量刑不當等問題須改判或發回重審的案件共有100多宗,避免錯殺、錯判多起。
趙小莉對記者說,現在,黨中央更加重視法制建設,我國的民主與法制進程不斷推進,依法治國思想深入人心,這些都對司法幹部的思想素質和執法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作爲一名黨代表,我以後更要努力工作,做“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實實踐者,做一名人民信得過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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