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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提要
新修訂的《中國文物保護法》10月28日頒佈實施,新法的出臺引起了社會各界、特別是中國文博界的廣泛關注。其中,在新修訂的文物法的第五章第五十條規定: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幾種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這些文物還可以依法流通。有文物收藏愛好者稱,長期處於地下狀態的私人文物市場,現在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做“陽光下的交易”了。廣州一位收藏家說:“國家放開了一個市場,具有非凡的意義,廣州不久有可能會出現私人博物館。”
擺出來的都並不值錢
新修訂《中國文物保護法》出臺後,記者日前走訪了廣州市荔灣區荔枝灣路、帶河路、清平街等幾條有古玩出售的街道。記者在荔枝灣路發現,這裏古玩一條街中,出售的都是類似小玉器、古錢幣、陶瓷等小件文物,全部沒有明碼標價。經記者詢問,這些價值都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之間,很少有價值昂貴的。而在荔枝灣路附近的逢源街等很狹小的街道中,也會有幾個類似走鬼的小地攤,這裏圍着的人更多。
據荔灣區古玩城的一位行家說,擺出來賣的,根本沒有真假之分,許多人只憑興趣、愛好,看見喜歡的就買。而真正的珍貴文物買賣都是很隱蔽的,荔灣區幾個傳統的古玩集散街中,一般買賣的都是普通的古董,但是也偶爾會有珍貴的東西。一般物主拿着東西只要一兩個眼神,有興趣的買家就心領神會,彼此心照不宣。然後買賣雙方就會找個安全的地方鑑定東西,至於交易事項,即使買賣未成雙方也不會向別人說。
民間收藏家仍忌談買賣
越秀區收藏家協會的何先生,退休後每天都去帶河路看古董古玩,據他的妹妹稱他家中專門有一個50多平方米的房子用來擺放古玩的。
在交談中,何先生對文物法很瞭解,但是他和記者採訪的許多收藏家一樣,對自己從事文物買賣的事情諱莫如深,非常謹慎。何先生說,現在的人買賣古董文物都有自己的方式,一般不會和別人說。
新法出爐傳家寶可買賣
在海珠區一個城中村的老人都知道,村民黃先生的祖上曾經在江蘇做官,傳下一對珍貴的花瓶。黃先生的父親從手中傳給他時也交代說,那是官窯珍品,非常值錢。
黃先生對記者說,早幾年就有人想要買他的花瓶,但國家禁止私人買賣文物,而且由於沒有放開的市場,他不知道家裏的寶貝能否評上國家保護文物的等級,也不知市場真正的價錢,所以只好一直還留在身邊。
原來黃先生是當地村民,現在周圍都起了“火柴盒”樓房,其中還有大量廠房開在附近,他早就想購一套小區住宅,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但是苦於沒錢,所以一直想賣掉“傳家寶”換點錢。
新修訂的《文物法》明確地允許私人出售祖傳的文物,對黃先生不失爲一個喜訊。但是他表示現在並不是好時機。他要等市場真正發展起來纔會出手,他幽默地對記者說:“我是敗家子,要賣傳家寶,但我不是糊塗人,我要賣個好價錢”。
開辦私人博物館無障礙
廣州市著名的西關古玩城副董事長鄭朝暉先生,同時也是中華全國工商聯合會古玩業商會會員,他個人是個熱衷古玩收藏的專家。鄭先生本人是學法律出身的,現在又從事古玩行業,所以他對《中國文物保護法》非常瞭解。對於《文物法》的修訂,鄭先生從一個收藏家的眼光認爲,不久私人博物館將在廣州出現。
據悉,在廣州到現在都沒有一間私人博物館。鄭先生介紹說,我國現行幾部文物法律法規沒有涉及開辦私人博物館的規定,舊的文物法卻明確禁止私人文物藏品流通買賣。開辦私人博物館需要相當數量和質量的文物藏品,但是開辦者顯然不可能有這麼多的傳世品,相當一部分可能是從民間古玩市場和私人收藏家中收購回來的。這樣開辦私人博物館就等於對外宣傳,自己有倒賣文物的嫌疑,法律的約束成了私人開辦博物館最大的障礙。
新修訂的文物法,可以讓私人博物館有了法律的支持,有興趣的人只要有足夠的資金,通過合法渠道就可以購買到稱心如意的文物,廣州人大可開辦私人博物館,而不用擔心有關部門上門查處。
私人市場不影響文物店
文物市場開放後,對“壟斷”文物買賣的廣州市文物總店來說,是否意味着口中的“香餑餑”會被人搶走了呢?
舊文物法規定,國家允許出售的文物,只能在國家指定的文物專營場所出售。而現在,只要是屬於合法渠道得來的文物,可以由私人收藏、流通。作爲我國四大文物總店之一的廣州市文物總店總經理曾波強表示,新修訂的文物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適應了社會市場的需要。我國文物市場的存在已經是一個事實,但是新法的修訂,給予這些買賣法律上的保障。而文物總店主要是出售一般文物和文物監管範圍的商品,所以並不會對國家經營的文物總店造成衝擊。
新法修訂對拍賣行利好
據瞭解,目前我國的文物拍賣企業有160多家,廣州現在有三家。廣東收藏家協會主席、廣東古今拍賣公司總經理陳少湘告訴記者說,以前拿到拍賣行的,都是經國家嚴格審定的文物,沒有民間私自拿來拍賣的。現在允許私人收藏、流通合法來源的文物,拍賣行可能會出現一些私人藏品,這對拍賣行也是個好消息。
□專家提醒
民間文物造假多黑市交易無保障
廣東省收藏家協會副主席黎展華說,經過拍賣公司拍給私人收藏的文物,都是經文管會審查的,雖然拍賣公司不會作出保證文物絕對是真,或者沒有其他瑕疵的承諾。但是拍賣公司可以提供拍品證書,證明文物的來源等概況,還可以請國家、省級專家鑑定,這樣得到的文物質量就有保障,但是黑市交易的則沒有任何保障。
黑市交易一般是口頭契約,交易品沒有任何真假證明,價錢也沒有任何標準,任由賣家吹得天花亂墜,而買家覺得價錢合適就買了。待雙方成交後,就算買家買的是贗品,也難以界定賣家是否屬於欺詐。因爲,一來買賣文物本身是違法的,上當的人無法維護自己的利益;二來大量文物雙方都無從查處來源,說不定買賣雙方都是受騙者。
黎展華先生對記者說,以往由於文物市場的興盛,近年來出現大量造假的行爲,造假手段越來越高明。例如將陶瓷埋進土中,並在裏面放些古錢幣,隔段時間再挖出來,聲稱陶瓷和古錢幣同時代等。
黎先生介紹說,曾經有個人,拿着一個遠古時代的青銅器準備出手,並出價80萬,同時說明自己是急於用錢半價出售,他還拿出大量美國、英國等地拍賣同時代青銅器的資料,證明他的文物值錢。但是經過黎先生等專家鑑定發現,該青銅器主體中間部分是真的,但是上、下部分則是用同時期的其他青銅材料,用現代的技術接駁上去的。
□主管部門說法
黑市監管難度高估計細則會出臺
市文化局一位負責人說,20世紀90年代中期前,廣州查處過很多違法交易文物的案件,近期則比較少,查獲的一般按走私等同等行爲處理。文化部門作爲主管單位,對違法交易文物的案件,直接處罰的權利比較弱,一般是同公安、工商等部門聯合執法。但執法部門查處的,一般是大宗的交易,對單件的交易,打擊的時候無從獲得線索,很難清理地下黑市。據悉,近期市文化局專門組織人員,研討學習新修訂的《文物法》。一位負責人說,以前國家監管文物相當嚴格,現在國家允許私人領域可以合法流通文物,但是肯定是有條件的,如果任由私人交易,國家將無從監管,相信不久將會有具體的細則出臺。
國家允許民間收藏文物的合法流通,這將有利於文物的保護、文物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也有利於國家加強對民間文物市場的管理。
當然,並不是說私人可以買賣所有的文物,修訂後的文物法同時規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買賣的文物有:國有文物,但是國家允許出售的除外;非國有館藏珍貴文物;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中的壁畫、雕塑、建築構件等不屬於本法有關規定的應由文物收藏單位收藏的除外;來源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文物;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其他文物。
□鏈接
新舊對比:新法詳細完善
1982年頒佈的《中國文物保護法》是中國文化領域內的第一部專門法律。近20年來,該法對中國的文物保護工作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隨着中國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文物保護工作碰到了許多新問題,比如:近些年來私人收藏文物已成爲新的熱點,但是國家一直禁止流通。從相關的條例中,可以看到前後有了巨大的分別:
1982年的《中國文物保護法》第五章私人收藏文物:
第二十四條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收購,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文物收購業務。
第二十五條私人收藏的文物,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外國人。2002年10月28日的新修訂《中國文物保護法》第五章民間收藏文物:
第五十條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
(二)從文物商店購買;
(三)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
(四)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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