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些讀者接連向記者反映,水果湖一家商場爲“吸引眼球”,竟將大量的人體藝術照擺上了店堂和臨街的櫥窗。
上午8時許,記者在現場見到,該商場一樓的櫥窗上掛着衆多的人體藝術照,緊臨照片下面就是一些出店經營的櫃檯,路人紛紛駐足觀看。
早鍛鍊後途經此地的省技術監督局退體幹部劉錫麟說,雖然自己在德國見過公共場所的人體藝術照,但其不用於商業目的。多位晨練老人一致反對商家的做法:“生意不好做,也不能搞這個名堂!”
梨園醫院醫生張關心也認爲,欣賞藝術應有良好的氛圍,若放在一個商業氣息濃厚的公共場合,就有媚俗之嫌,是對藝術的不尊重。
該活動的主辦方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水果湖地區人們的文化層次相對較高,而該商場又是一個高檔消費品商場,商場就是要通過文化帶動商業,此次商場內外共掛出了138幅人體藝術照,每損壞一張照片就要賠償6000元,商場是在“冒險”爲顧客提供藝術氛圍。據稱,商場舉辦人體藝術攝影展,可增加60%的銷售額。
有社會學家指出,對藝術家來說,人體藝術向來是他們關注和樂於表達的東西;對商家則是“眼球經濟”的一大亮點;而對多數普通人,就只是裸體存在的一種新鮮理由。商家將其放在一個開放的空間,超出了未成年人的理解能力,“藝術薰陶”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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