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城區檢察院獲悉,一對青年男女在濟南打工期間,竟利用色相敲詐勒索欲發財,近日,兩人皆被判刑。21歲的女青年崔某是東平縣人,她在濟南市某酒店做服務員時,與來就餐的王某相識。今年6月7日,王某打電話與崔某聯繫,但此事被崔某的老鄉趙某獲悉,趙某便和崔某商議,欲利用王某貪色的毛病乘機敲他一筆。崔某表示同意。
次日,崔某按計劃將王某約至自己的住處,正當二人親熱之際,趙某闖入,對王某一陣拳打腳踢之後,向其索要現金2萬元。因王某沒帶多少錢,趙某又“陪同”他到銀行提取了2500元現金,趙某仍不甘心,又扣留了王某的桑塔納轎車。王某無奈,隨後向公安機關報案,趙某、崔某很快被抓獲。
法院審理後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判處崔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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